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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真实的业务往来,没有取得相应成本的时候,可能有些人会认为企业前期进行业务往来时,低价买入不要发票也没关系,因为价格低呀,那么相应的企业的利润就会变高。其实这是错误的,是一个误区,因为没有相应的成本发票入账,企业税前不能进行抵扣。
就比如一个产品,前期销售在对接时,低价不开票,这时大多数销售就会选择不开票,价格低,但其实这一笔之后是没有相应的成本票据的,企业是没有办法在税前把这笔支出列为成本费用,不能进行税前抵扣,企业就需要缴纳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后期利润还会涉及到分红税。
对于这样的情况小编建议企业在进行业务往来时,尽量做到每一笔业务都能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这样才能避免企业面临更多的税负压力,同时还能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发票管理,而且企业长期成本不足还会面临涉税风险。
当然企业也会存在一部分实在无法获取成本发票的业务,比如企业和一些小规模的个体户发生业务往来,对方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还有一些跟个人发生业务往来的,个人也是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发票的,这种情况企业也会导致企业成本不足,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大。
这时企业就可以通过在在园区成立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来对接这一部分无票支出,正常经营进行业务往来,这样企业的无票支出的业务就落在园区的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上,而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不需要详细的成本和利润,根据企业的营业额来纳税,税率极低,综合税率0.3%-1.5%。
企业500万的无票支出,没有相应的成本入账,就光算企业所得税就需要缴纳125万的所得税,而利用个体户来解决只需要缴纳1.5万的个人所得税,因为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企业和个人发生业务往来时,可以要求对方区税务局代开发票,这样就能解决企业没有成本发票的问题了,同时也能保障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对于双方都是好的。自然人代开税率低,出票快,一些税务代开点还能无感出票,开票品目基本不限制。
当然,企业解决成本问题时一定要保证业务是真实的,做到三流一致,不要虚列成本进行虚开。不然到时不但不能解决税负问题,除了补缴税费、缴纳滞纳金以及罚款外,严重的还会负刑事责任,所以企业一定要根据企业的真实的业务来解决企业的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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