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明朝的三司,大家一定会说这道题我知道答案,不就是都察院、刑部和大理寺吗?那如果我说其实明朝除了这个三司之外还有另一个三司呢?估计知道的人不多吧,今天老叶就来跟大家聊一聊这个传说中的小三司。
在元朝时期,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作行中书省。行中书省顾名思义,就是行走中的最高政务中心。它的权力非常大,不仅掌管一省的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大权,还负责本省的军队管理。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上位后,觉得行中书省的权力太过巨大同时为了中央集权,便把行中书省权力进行分解,按照兵、政、刑三块划分。分别是负责军队的都指挥使司、负责行政的承宣布政使司和负责刑名的提刑按察使司,就是后来所说的小三司。
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司主要负责本省的军队管理,类似于我国现在的各大军区。在明朝早期,都指挥使司直接听命于明朝最高军事机构五军都督府。但在中后期,五军都督府的作用渐渐被六部之一的兵部代替,所以在明朝后期都指挥使司基本上都听命于兵部。
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一位,品阶为正二品。下设都指挥同知两位,品阶为从二品。再下设都指挥佥事四人,品阶为正三品。
都指挥使司其下分为经历司、断事司和司狱司。经历司掌权人经历品阶为正六品,下设都事品阶正七品。断事司掌权人断事品阶为正六品,下设副断事正七品。司狱司掌权人司狱品阶从九品。
都指挥使司除了设经历司、断事司和司狱司以外,还设有卫指挥使司,每个卫指挥使司下面又设有五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下又设十个百户所,类似于现在的师、旅、团、营、连。
由于在明朝时期军队大部分不需要出征打仗,军队的粮食和补给是个大大的麻烦。特别是在明朝初期,全国各地的军队加起来超过了二百万,光靠朝廷来养的话基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明太祖朱元璋借鉴前人的智慧想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那就是让全国各地的军队在自己的军营里种田。士兵们除了打仗训练之余的时间,都用来种田干农活,这样不仅军粮可以就地取材,也给朝廷省下了很大的一笔开支。不仅如此,这样的操作还对稳定军心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承宣布政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主要负责本省的行政管理,包括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各府县。承宣布政使司最初建立的时候是直接归皇帝管理的,一般都会兼任六部的尚书或者侍郎。但在明朝中后期开始慢慢归于六部管理,承宣布政使司的掌权人大都下放在地方,并不兼任朝廷职位。
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名,以左布政使品阶为正二品,右布政使品阶为从二品。下属分设左右参政,品阶为从三品。再下设左右参议,品阶为从四品。再下设督粮道、督册道、分守道、经历司、照磨所、理问所、司狱司、仓库司、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等。
除此之外,每个承宣布政使司还下设府、州、县。比如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下面就有六个府、十五个州、八十九个县。
明朝的承宣布政使司一共有十三个,分别是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西承宣布政使司、云南承宣布政使司、贵州承宣布政使司,再加上北京的北直隶和南京的南直隶,就是大家熟知的两京十三省。
提刑按察使司
提刑按察使司主要负责本省司法管理。明朝时期,只有省级才有专门的司法机构,所以到下面的府、州、县是没有专门负责司法事务的。
提刑按察使司设有掌权者提刑按察使一人,品阶为正三品。副按察使一人,品阶为正四品。下设佥事六人,品阶为正五品,分别是兵备佥事、提学佥事、巡海佥事、清军佥事、驿传佥事、屯田佥事。
提刑按察使司虽然可以监督本省的承宣布政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但它只有上奏的权力,并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力。另外,它的审理权限仅限于徒刑和徒刑以下,凡涉及到徒刑以上或者死刑之类的案件,全部要上报到六部中的刑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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