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所有近14天枣强来返饶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及分包单位报备。对故意隐瞒行程、不主动报告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隔离观察费用自理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个人法律责任。饶阳县各镇区、城区新冠疫情防控咨询举报电话:

东里满镇举报电话:6155671

尹村镇举报电话:7482083

开发区举报电话:7781000

五公镇举报电话:7461212

饶阳镇举报电话:6156860

留楚镇举报电话:7359600

官亭镇举报电话:7319800

同岳镇举报电话:7251016

县城区举报电话:7238838

饶阳县防疫办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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