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因涉嫌违法造成火灾、致使火灾损失扩大,遭到行政处罚被处罚款一万元。

据济消行罚决字〔2022〕第0032号显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年楼北侧单元门楼宇门上面平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调查发现该场所现场由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单位注册地址:历下区文化西路107号,法定代表人:陈玉国)管理,该单位管理不到位,违法造成火灾、致使火灾损失扩大,涉嫌违反了《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在2022年4月2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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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今年1月12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还因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放射工作人员丛中笑从事接触X射线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且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丛中笑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七)、第七十五条(三),被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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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注册地位于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法定代表人为陈玉国。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医疗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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