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友庚 尹璨

4月19日凌晨,邵东市廉桥镇召开疫情防控紧急调度会议,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次梳理部署,同时明确了疫情期间的民生物资保障工作安排,要求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市场价格必须保持稳定。

4月20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廉桥镇振兴路农贸市场猪肉摊贩肖某涉嫌高价销售猪肉,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实地核查。经查,在整头猪进价高于前一天1.2元/斤的情况下,肖某以30元/斤的价格销售4.2斤精肉,销售金额是126元,销售单价为前一天的2.1倍。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肖某立即将差价退还消费者并恢复正常售价,但是肖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目前执法部门已对肖某进行立案,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为切实保障民生,疫情以来,廉桥镇始终紧盯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价格,严厉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市场价格稳定有序,保障全镇群众切身利益。

廉桥镇人民政府对广大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所有商品价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采取张贴价目表、标价签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二、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米面油肉蛋菜奶等商品价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在合理进销差价率内执行,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严重缺货”等谣言。

四、做好宣传引导,保障物资供应充足,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有序购物,不盲目囤积、抢购。

疫情防控不能松,市场秩序必须稳。廉桥镇将继续密切关注民生市场情况。同时欢迎广大廉桥群众参与监督,可拨打12345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