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卢龙县县城区域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4月24日零时起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县城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公路)。

三、进城、出城路口:厚德路与夷齐大街交叉口(小高庄路口)、花溪路与永平大街交叉口(大龙路口)、武山路与永平大街交叉口(公安局路口)、夷齐大街与龙城路交叉口(高速路口)为临时管制时设卡检查路口,持通行证车辆可通行。

四、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禁止通行。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驾车,需司乘人员均持有《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通行证》通行。市民遇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可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并经核验行程码、健康码及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行。原则上,已办理通行证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无特殊情况,无通行证人员一律禁止外出。

五、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23日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公布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办理窗口的通告

为全面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民生物资、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物资和春耕生产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便利通行,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工作的通知》要求,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除正常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通行证外,另在市审批局、山海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区、卢龙县分别开设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窗口”,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市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厦1楼16号窗口(海港区红旗路133号),联系电话:0335-3655121。

2.山海关区:交警六大队(山海关区关城南路23号),联系电话:0335-5052121、0335-5052453。

3.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三大队(地址:开发区黑龙江西道21-1号),联系电话:0335-8544455。

4.抚宁区:抚宁大队 (抚宁区长征路),联系电话:0335-6012570、7129609。

5.卢龙县:卢龙大队(卢龙县东门外大街),联系电话:0335-7839779。

确需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区、卢龙县货车限行道路通行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请到上述“窗口”办理通行证。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设立疫情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对符合便利通行政策的持证车辆特事特办、快速办理、保障通行便利。

特此通告。

2022年4月22日

来源:卢龙交警、秦皇岛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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