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咸安区委批准,咸安区纪委监委对双溪桥镇原党委书记李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伟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他人合伙违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李伟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追求低级趣味,道德败坏,以权谋私,执法违法,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耻,社会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咸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提交市委批准,咸安区纪委给予李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咸安区监委给予李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