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增设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在以下路口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电警设备位置及方向

振华大街与龙海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龙海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沧乐线与辛霞线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30乡道与辛霞线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沧乐线与韩桥新村交口,东南北三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安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银河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龙海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海泊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银河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南北三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银河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高成大街与靖远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338国道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83省道与338国道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翠园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338国道与靖远西路交口,东西北三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迎宾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沧乐线与迎宾路交口,西南北三个方向

沧乐线与蒲城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05国道与蒲城路交口,西南北三个方向

高成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338国道与振华大街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建设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05国道与辛霞线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安大街与泰安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二、卡口设备位置及方向

振华大街与龙海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龙海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沧乐线与辛霞线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30乡道与辛霞线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沧乐线与韩桥新村交口,东南北三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安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银河大街与靖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龙海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海泊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银河大街与徐福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南北三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银河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高成大街与靖远东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津大街与338国道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83省道与338国道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振华大街与翠园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338国道与靖远西路交口,东西北三个方向

千童大街与迎宾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沧乐线与迎宾路交口,西南北三个方向

沧乐线与蒲城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05国道与蒲城路交口,西南北三个方向

高成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338国道与振华大街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建设大街与凤凰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205国道与辛霞线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平安大街与泰安路交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

靖远路与商业街交口,南北两个方向

康复路县医院路段,南北两个方向

205国道胡家桥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05国道北尹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05国道望树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05国道彭庄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05国道大王铺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05国道老收费站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83省道千童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83省道韩集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83省道王古宅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83省道张仁庄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283省道东帽圈路口,南北两个方向

338国道薛沃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338国道曾庄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338国道翟庄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338国道红庙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383省道庞庄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辛霞线小营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辛霞线吴家阁路口,东西两个方向

三、电警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四、卡口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1、驾驶人末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4月29日启用,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予以公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