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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建设签约仪式

为更充分发挥高校的教育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服务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交流,4月25日上午, 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与汕头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携手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保护中心主任陈晓华、法学院副院长邓剑光、法学院法律系系主任陈瑞林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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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上,陈晓华主任全面介绍了保护中心的基本运行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规模,同时表示,未来将持续加强保护中心与汕头大学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实践、培训机制,为汕头市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法学院副院长邓剑光认为依托汕头市保护中心资源优势,有助于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后续也将与保护中心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包括知识产权教育的实践教学、知识产权科普宣传等,努力做好学校与汕头本地知识产权服务部门的“校地结合”。会上双方签订了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并举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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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学院副院长邓剑光一行参观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了解保护中心业务开展和设施配套等情况,同时参观了知识产权宣传展。

一直以来,保护中心与本地高校保持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多种活动,包括高校知识产权讲座、举办知识产权高校“开放日”、邀请高校讲师到保护中心授课、设立学生实习基地等。保护中心与高校的合作,有利于充分利用各自优势,促进资源共享互补,为高校学生提供高专业性、高实践性的学习机会,推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汕头走好“工业立市 、产业强市”之路贡献知识产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