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重要指示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建设天津革命军事馆。为丰富馆藏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地记述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天津领导武装斗争史、新中国国防建设史和新时代强军兴军伟大实践,延伸展示津沽大地军事历史、军事文化和兵要地志,发挥传承红色基因、宣传强军成就、普及国防教育功能作用,打造新时代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社会各界群众、部队官兵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的红色殿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天津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军事工作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天津古代(1840年以前)、近代(1840年——1949年)、现当代(1949年至今)有关国防和军事活动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2.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天津领导革命活动、武装斗争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3.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津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双拥共建、抢险救灾、担负重点工程等方面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征集内容

1.军事作战类:在天津历史各个时期,制造、使用、缴获的武器(冷兵器、火器和现代兵器等);部队配发、作战缴获的军事作战相关单兵装备(个人防护、生存保障、战场辅助用品等)、交通设备、通讯器材和大规模设备设施等;军事作战中相关地图、文书和作战电报等。

2.书刊文书类:在天津历史各个时期,反映革命军事内容的古籍、图书、报纸、期刊等刊物;往来文件、传单标语、公私信件、手稿日记、申请书、决心书等文书。

3.革命生活类:反映天津历史各个时期革命活动、人民支前、作战缴获的日常用品,如军装鞋帽、生活用品(绑腿、粮袋、子弹带、茶缸、水壶、雨衣、蚊帐等);各个根据地、边区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农具等。

4.荣誉证章类:反映天津历史各个时期革命活动、战斗战役、纪念活动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立功证、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个人或集体荣获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

5.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天津国防军队建设中产生的文件、证书、证件、手稿、日记、照片、设备工具等。

6.专项任务类:驻津部队及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参加抢险救灾、经济建设任务,特别是支援地方抗击非典、新冠肺炎疫情等设备器具、荣誉嘉奖、相关文件、标志标识等。

7.军事人物类:反映天津各个历史阶段重要历史人物、著名英烈、驻津部队重要人物的肖像图片、文献资料、军事装备和生活用品等。

8.文化艺术类:在天津产生或反映天津革命军事题材的文艺作品(戏剧、曲艺、歌曲和影视等)的剧本、词曲谱、影音制品、口述历史等;相关书法、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

9.声像图片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天津革命活动、武装斗争以及反映驻津部队学习、工作、生活、训练、战备等方面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影)带等。

10.其他物品类:能反映天津军事历史文化和重要历史事件的照片、文物展品和史料线索等。

三、征集要求

1.捐赠者需保证文物展品历史真实性,来源合法性,产权关系明晰。

2.捐赠者需对藏品的来源、流转经历和背后故事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

四、征集方式

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仿)制、调拨、交换、寄存(代管)等方式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军事文物史料。

1.无偿捐赠。集体和个人无偿将文物史料捐赠予天津革命军事馆。对于无偿捐赠文物资料的集体和个人,均颁发捐赠证书。

2.原件复制。对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文献史料,可捐赠复制(印)件。

3.借用展出。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借展的方式合作。

五、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底为集中征集期,随后进入常态征集阶段。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静 井永欣

联系电话:022-26535354;13512271612;13920907177

天津革命军事馆工程建设

现场指挥部实物征集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