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地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鸟类中的大熊猫”中华秋沙鸭为代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达54种,本溪县观音阁水库坝下至水洞一线已成为中华秋沙鸭、赤麻鸭、普通秋少鸭、灰雁等野生鸟类重要的栖息地及爱鸟人的拍摄地。

在全国第四十一届“爱鸟周”到来之际,本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以“守护蓝天精灵,共享美好家园”为主题,全方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维护本溪县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近期,县局森警大队与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本溪水洞风景名胜区、观音水库坝下至本溪水洞野生鸟类栖息地、右寨子一号桥中华秋沙鸭保护地、燕东市场、阳光市场、本溪和尚帽子省级自然保护区、关门山森林公园等候鸟集中分布区、非法猎捕频发区域以及农贸市场等实体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在行动中对野生山货经营者及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推送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结合本溪县近年来野生动物犯罪的鲜活案例,教育群众及山货经营者遵法、守法,使其认识到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者好奇之心,一旦触犯法律,不仅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要受到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追究,违法成本十分高昂。

在此次行动中共出动车辆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山货行12家、农贸市场2处、野生动物栖息地3处、景区11处、国有林场3家,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通过联合执法行动,使群众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劝君莫打三月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持续深入社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来,合力营造和谐自然的生态环境。

下一步,本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动物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