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昌吉州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提高舆情应对和声誉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突发事件对公司的声誉影响,昌吉州分公司在4月26日组织学习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4号)、昌吉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季度声誉风险隐患排查研判机制的通知(昌银保监办函[2022]41号)以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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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提高了昌吉州分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了各部门对声誉风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了声誉风险防范、声誉事件处置的能力与水平,知道了面对不同等级的声誉事件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了解了声誉风险考核细则等。

今后昌吉州分公司将会更加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和防范可能由市场风险、业务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引发和转化的声誉风险,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干预、妥善处置。各机构、各部门要树立风险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尽可能规避风险,并对于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风险及时与上级部门及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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