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重要通知
为避免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总体要求,按照规范有序、逐步放开、“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复工复产后医保业务坚持“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部分业务实行预约办理,具体如下。
01
需预约办理的业务
(1)个人医保退休一次性趸缴确定缴费年限业务。
(2)部分企事业单位业务。
1.企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业务。
2.涉密单位或网厅无法登录的企事业单位业务。
3.因疫情无法取得相关工资材料的核基业务。
4.因后台报错导致信息错误的企事业单位业务。
02
预约方法
(一)个人医保退休一次性趸缴确定缴费年限业务,各区政务大厅医保窗口通过电话预约,联系方式为昌邑区:62489861船营区:65138036龙潭区:63041590高新区:62489045。市民服务中心医保大厅办理此业务采用网上预约,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选择预约下载--点击个人预约。
(二)企事业单位业务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选择预约下载--点击单位预约。
03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业务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采用邮寄方式办理。是否使用邮政信箱办理以上业务,由办理人自愿选择(邮寄费自理)。如选择使用邮政信箱办理业务,请使用邮政快递EMS邮寄办理业务材料。其他快递邮寄,不予签收。
(2021年度异地医疗费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期限为解除封控后3个月内,2022年度异地医疗费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04
其他业务
以上未予说明的业务均采用“不见面”办理的方式进行。具体请关注“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或点击“人工客服”办理。
个人业务咨询可拨打0432-12393,企事业单位业务咨询可拨打 0432-65150498,慢病、特殊疾病业务咨询可拨打0432-62489828,62489829。
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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