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早上7时30分许,男子杨某驾驶一辆货车由江北区鱼嘴镇和源路驶入和顺二支路灯控路口时,因未注意观察,与前方停车等候放行信号的一辆SUV追尾,导致SUV滑行数米才停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均下车,杨某明知自己追尾前车有责,反怨前车驾驶员停车不当,双方现场协商未果,报警向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五复大队请求帮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勘查取证,询问货车驾驶员杨某早上是否饮酒,杨某犹豫半天表示,27日晚喝了5、6瓶啤酒,早上出车前并未饮酒。民警将双方带回大队,并对杨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26mg/100ml,杨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杨某交代,27日晚20时许,和朋友在复盛老街某大排档吃饭,期间自己就喝了5、6瓶国宾啤酒,晚21时多,饭后杨某步行回家。28日早上原计划到鱼嘴镇运货,于是驾驶自己名下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从复盛街出发,行驶至鱼嘴镇和源路与和顺二支路路口时,因前车突然急刹,导致所驾车辆直接撞上前方的SUV。

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均下车,杨某发现即便SUV因撞击向前滑行了几米,但其距离停车线还有一段距离,就抱怨前车停车不当,随后,双方现场照相,将车辆撤离路口,因协商不成,SUV副驾驶乘员报警。

SUV驾驶员刘某向民警反映,当时自己驶入路口时,信号灯为红灯,因为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路口,所以自己在距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时便将车停下,等待放行信号,差不多20几秒后,自己感觉到车辆被撞并向前滑行一段才停下,下车查看才发现是被一辆红色的货车追尾碰撞。

民警查看刘某行车记录视频,确认刘某讲述属实,而并非杨某所说的“突然急刹”。民警当场指出,驾驶员杨某存在同车道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及醉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出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杨某驾驶证,并将其带至鱼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取血液检材,移送支队案侦办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驾驶员朋友在宿醉后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再次驾车外出,由于每个人的性别、体重、年龄以及身体素质各不相同,每个人对酒精耐受程度都不一样,代谢程度也不同,而民警对驾驶员是否酒驾是根据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