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刘志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县委党史研究室在2016年至2020年春节或中秋节前夕,用公款以家属慰问金的名义向本单位工作人员累计发放“慰问金”20900元;在2017年至2018年间,用公款为有喜事的工作人员赠送贺礼总计11600元;在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间,为干部职工累计发放午餐补贴总计3780元。其中,刘志平个人领取慰问金、补贴总计6060元,且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刘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款被收缴。

2.新港镇新源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许道集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3月至2020年5月期间,经新港镇新源社区居委会“两委”会议决定,以维稳值班加班补助、先进基层党组织奖励金、党员参加会议误工补助等名义给社区居委会干部、党员累计发放补助39350元。其中,许道集个人领取5300元。2021年12月,许道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被收缴。

3.新丰江林业管理局涧头林业工作站站长赖敬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6月至2020年10月,赖敬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林业站公务用车加油卡给本人私家车加油,合计金额36215.97元。2021年12月,赖敬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被收缴。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改作风树新风上带头做好表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严的主基调,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扭住不放、长期监督,深挖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隐形变异问题,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日常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要把“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