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工作的通告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74号)》,定于2022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以纪念“济南惨案”94周年。

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勿忘国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济南市人民政府

(来源:济南发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