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

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确保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生活物资充裕物价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秩序和生活质量,我局决定依法对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疫情防控期间,恶意囤积医疗及生活物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3、公安机关对利用疫情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0317-5276989。

特此通告。

吴桥县公安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