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8日,后村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场所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检查至孙某经营的饭店时,发现5名泰安籍务工人员进店用餐,孙某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中“场所码”使用要求,未严格查验健康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店门口张贴的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形同虚设,孙某行为存在潜在疫情传播风险,影响疫情防控正常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当场给予孙某训诫并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常态化不等于平常化,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珍惜防疫成果、守护美好家园是全市人民共同的社会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主动执行防疫命令,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全力配合工作人员落实防疫措施,维护持续向好的平安健康的大好局面。对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扰乱防疫工作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