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把从严治吏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玉树州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使干部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加强学习,筑牢政治防线。通过专题辅导、会议培训、“组织部长大讲堂”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宣传和学习力度,促进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

突出重点,履行监督职责。结合日常监督,通过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党内监督等多种途径收集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工作公正、透明、规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请销假、出国(境)审查、婚丧嫁娶、社会团体兼职等制度。完成55名省管、417名州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审核、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对2021年提任的1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审批上报省管退休干部因私出入境1人次,领导干部请销假32人次。坚持把开展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作为关心爱护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做到经常关注、重点监督,常敲警钟,切实履行干部监督职责。近两年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结果不一致诫勉干部9名,批评教育9名,发放提醒函15名。

严格程序,加强选任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从是否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深入考察、认真查核,对人选严格把关;是否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的2批次18人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对比,从根源上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改进考察对象公示和任前公示方式,制定《玉树州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净化选人用人环境。

建章立制,规范档案管理。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调整管档机构,细化工作职能。规范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的党员干部专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体系,从加强对材料的日常收集、鉴别、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入手,再次对全州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切实发挥好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为建设玉树州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