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徐箐
图 | 大王子
编 | 簿想税
前几天看到一条消息,杭州马某利用互联网平台煽动分裂国家,成立非法组织,制定政治纲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对其开展调查。
这条信息本已令人惊讶,但是,由于消息中凸显的“杭州”、“马某”“互联网”三组关键词,人们马上想到是互联网大V的“马某”,顷刻间阿里股价暴击近10%。
这真是应了一句话:
人要不顺,喝口水都会塞牙缝。
后来经过某知名人士微博进行了说明,涉案人员并不是“马某”,而是“马某某”之后,相关媒体也及时进行了纠正。
一顿惊慌之后,虽然阿里的股价慢慢恢复常态,但令人不解的是消息原稿人是故意把”马某某“写成“马某”?以笔误扰乱股市,还是为了博人眼球羼进个人目的以笔误造假?
我们不得而知,
总而言之,这一糟粕最大的受害者是“马某”和股民,而且令人深思的是背后渗透着“文字能改造事实”的例证,以及“造假”带给股民损失,谁来买单?
造假,自古以来都是令人憎恨的。
但是,近年来,造假最猖獗的应该是财务造假,并且这种令人愤恨的行为,在未上市和上市企业中形成了两个反差:
未上市企业的财务造假:
隐瞒收入
降低利润
为了偷逃应缴的税收。
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
虚增收入
虚增利润
为了提高大股东的分红。
就如电影《教父》中的一句话“巨大的财富背后,都藏着罪恶。”
最近证监会官网通报了2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法案例。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这种放僻邪侈的财务造假涉及到个人、上市公司、券商、私募、审计机构等,亚太药业、瑞华事务所、海通证券等多个单位。
违法人员涉及到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疯狂造假黑名单
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存货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129亿元,虚增资产20亿元。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收购后,年富供应链通过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虚构境外代理采购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35亿元,虚增利润4亿元。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虚增资产近5亿元,虚减负债1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1.4亿元、虚增资产近1.3亿元,虚减负债5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4.5亿元。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财务虚构业务往来,累计虚增收入4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
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此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虚增研发支出2亿余元,虚增利润8000余万元。
财务造假的原因
某些企业大佬通过财务造假,想方设法地上市,是他们缺钱吗?NO!
他们根本不缺钱,而是筹集了这些资金之后,这些资金就可以让他们随意使用,其好处:
第一不要还本
第二不要付息
第三红利居高
企业操作上市后,大股东即便把钱全部赔光玩没了,他们个人也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上市企业亏损,但是股东们确实很富有的原因。
IPO的市盈率过去一般在20倍到30倍以上,如果企业申请IPO或者利用资本市场的功能,一块钱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变成20块、30块,这就是他们快速致富的手段。
例如:
某电器大佬黄某某,当他看到资本市场具有让原本并不值钱的资产通过财务造假,就可以在短期内迅速发酵或膨胀的功能之后,就马上通过财务手段对市场进行大量的数据分析,根据财务分析报告,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买个壳,把企业实体资产装到这个壳里面去,然后让它发酵,不到三年时间,一百个亿变成了450亿或者更高。
贾某某2004年成立了乐视,根据财务报表数据显示:2008年的营收是3.62亿,税后净利润是1.07。这一组财务数据,我想谁看了都会感到惊讶,什么业务可以获得如此高的利润?
因为利润越高,股东红利拿得越多,而企业却隐藏着诸多的泡沫留给了不断给他俸禄的傻股民。
2012年之后该公司财务数据出现急剧的下滑,懂门道的人,都知道这是贾某某准备退市的预兆。
大家可能会问,既然上市了,而且效益也不错为什么退市?
可以这样理解,盖了一个简易的楼房,硬是包装成一个精装高端房,当房子开始裂缝,快要倒塌了,为了不要暴露伪造精装修房原来的真面目,只有主动推倒以此掩盖真相。
另一方面,为了把销售收入做大,上市之前或者上市后几年内成立一些与原公司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关联的公司,然后这家公司就可以通过关联交易,将公司的销售额逐年做大,一般增长率为30%。
所以上市公司与未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截然相反,
上市公司对财务数据造假,
就是增!增!增!
增红利。
未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造假,
就是减!减!减!
减税收,
财务造假手段
1、销售收入造假:
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和非控股的子公司,按照财务原则对于这类公司财务是不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账面处理,就不必以对外的销售作为最终的销售实现。
这种财务处理的结果,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毫无疑问就会增加,同时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利润以及股东的红利也就会随之增加。
而对于控股股东和非控股子公司来说,则是应付账款和存货的增加。
2、业务订单造假:
同时拥有几家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而且同样经营同一项业务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就可在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之间分配订单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 的。
这种方法,上市公司就可以完全具有调整利润的自由权。
例如:
如果上市公司想增加利润,就会将订单全部或大部分交由本部工厂或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降低少数股东损益。
如果上市公司不想增加利润。就会将订单大部分交由控股程度低的子 公司生产,提高少数股东收益。
另一方面,如果股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控股股东所获收益因此也会增加,这样就可以达到避税的效果。
3、成本费用造假:
根据会计和税收原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成本以及各项费用有较为明确的划分,但有些项目的归类仍有一定的运作空间。
例如:
销售折扣,有的上市公司将其单列为一项目,而有的上市公司将其归入销售费用,作为给分销或零售商的销售佣金。
这样的财务处理结果:就会导致公司费用比率的非经常性的波动。
如对销售工作站租金及市场开拓费、销售人员电话费、广告费等支出,有的上市公司将其归入管理费用,有的将其归入销售费用,将广告费用视为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或是将广告费用支出视为 资本性支出分期摊销。
财务造假:
这种不合人道的做法,最终形成灾难性的破坏,就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如同吸着人血的怪兽,不断地通过财务造假的“蒙汗药”迷惑着无知的股民,一旦血被吸干,他们则马上套现离场,带着沾满了“血迹斑斑的”金钱,改变国籍带着家人,笑着跳着到国外享受着天伦之乐。
留给股民的则是一场空梦和悔恨的泪珠,就像破碎的青花瓷。
这种残杀不由得让人想到了电影中日本鬼子进村的场景,到处是血痕,而残杀者则咀嚼着被害者的悲苦,不肯吐弃。
我们坚信这些拿着软刀子的妖魔,在强大的法律面前以及造假被相关机构阻抑之后,一定会唤醒他们的良知,即便给不起太多的温暖,也不再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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