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石鼓镇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突破口,紧扣省、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多元推进的思路,依托城市近郊农村的区位优势,科学统筹优结构,因村施策促提升,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成熟运行机制下,创新“代建代管代销”产业模式,有效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种什么、怎么种、谁来种、怎么存、怎么卖等问题,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探索实践。

政府引导,明晰产权

村集体作为产业所有方,石鼓现代农业园众智汇农业开发公司作为葡萄、甜柿子产业运营方,统一进行建设、管理、销售。明确由政府投资的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100%归属村级集体经济,企业作为产业运营方,投入土地租金,进行保底分红。合作方式由政府引导,村企协商自愿合作。

发挥优势,合作互补

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金优势、组织优势和企业的技术、市场、管理优势,采用“代建代管代销”的合作模式。代建: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对果园进行统一设计和规划建设。代管:生产过程全程由企业运营管理,实现技术与市场无缝对接。代销:村级集体经济参与销售,企业统一品牌进行销售,实现优质优价。配合代建代管代销的果园生产管理模式,按劳动力技术总承包制将果园按30-50亩承包到户,由公司统一投入运行,提供技术培训。承包户进行田间管理。按照产品产出或承包亩数核算承包收益。项目投产后承包户均收益达到8-12万。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一是采用固定生产成本、固定销售成本的办法结算。村集体经济以产业所有权占利润50%,企业以技术、品牌、销售及生产流动资金投入占50%利润。二是利益分配采取“保地租+保分红”的模式,由村企双方协商。如遇不可抗灾害绝收,企业只支付土地流转费,村上由土地流转、劳务等收入变成生产销售全产业链的利润分红,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带动群众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合作模式实现了政府、村集体、企业三方资源最高效配置,实现共享了共赢。
目前,渭滨区石鼓镇李家槽村、龙凤山村、刘家村等5个村先后与石鼓现代农业园众智汇农业开发公司按照代建代管代销模式发展葡萄1000余亩、甜柿子400余亩,带动农户271户918人,2022年预计实现产业分红10万元。同时,公司以渭滨区石鼓镇为总部,在高新区、千阳县、麟游县积极推广经验模式,延长产业链,预计带动6个镇15个村葡萄产业发展,规模达3000亩,为全市乡村振兴村企合作打造新的利益分配模式,争创全省葡萄行业第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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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超

编 辑:任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