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新冠肺炎阳性人员1人(西宁市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45号),经排查流调,该阳性人员于5月6日下午14:00至18:00在县市民中心4楼办理相关业务。

大通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请上述时间段与该阳性人员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备,暂时自行居家隔离,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人员追踪调查,落实隔离管控、核酸筛查和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大通县疾控中心2722851

大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