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上篇中,心瞳瞳为大家介绍了1988至1989年间,日本埼玉县及东京四名女童相继失踪、遇害的经过,还没有读过的朋友可以先看上篇( 点击阅读 )。

1989年8月,宫崎勤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他到底做了什么?他又是如何为自己的罪行辩解的?

一、伸向女童的黑手

一、伸向女童的黑手

落网后,宫崎勤用书面的形式,描述了几起案件的经过。

1988年8月,他驾驶着兰利,在入间市毫无目的地转悠。看着游泳池内走出来的男童女童,身边并无大人照料,宫崎勤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或许我可以真的触摸到他们。

这天,他尾随刚游完泳的今野真理回家,真理没多久又出来,独自走在人行天桥。宫崎勤心生歹念,决定对女孩下手。

(今野真理)

为掩人耳目,宫崎勤并没有尾随真理,而是从人行天桥的对侧而行,和她迎面相遇。在天桥的中央,宫崎勤对真理弯下腰,笑着邀请她,“来车里坐坐。” 说完,他就离开了。

宫崎勤并不会主动拉扯受害人,这样反而会让受害人放下防备。宫崎勤走了5米后,真理果然乖乖跟着他,走下了天桥。在没有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女孩就这样被绑架了。

宫崎勤载着真理,驶向森林。她看着窗外陌生的场景被吓哭了,哭声惹得宫崎勤心生厌烦。

几小时后,宫崎勤把女孩勒死了,扔在路边,独自回了家。第二天,他在东京租了一台摄像机,又返回找到她的尸体,猥亵后拍摄了视频。

根据宫崎勤的自述,十月时他两次返回抛尸地点,进入冬天后,他又去看了一次,这时尸体已经白骨化,他抚摸真理的骨头,捡了几根腓骨和肩胛骨,在山中一个小沼泽生起篝火,烤着啃着。

一月中旬,他又去了第五次,把女孩的遗骸带回家,放入家中田地里焚烧掉。2月6日,他把烧剩下的遗骸放到真理家门口。

宫崎勤没想到警方这么愚蠢,两个月后,他决定再杀死一个女孩。这次的受害人是吉泽雅美。

案发当天,宫崎勤遇到了放学时独自回家的雅美,于是骗她 “自己迷路了,请帮忙带路”,并邀请雅美上车。

(雅美幼年时期的照片)

雅美是个热心乖巧的女孩,她上了车,想着为宫崎勤指路。之后,宫崎勤一言不发,径直驾车开往东京八王子市的新多摩变电站,在雅美的哭声中把她拉扯下来,步行到空地。

下午五点左右,宫崎勤把雅美勒死,将手指插入女孩的阴道。或许是因为有些紧张,他感觉雅美似乎动了动,一瞬间的惊慌让他弃尸逃跑。第二天,他还想再来找尸体,却怎么也没找到那片空地。

警方按照他说的模糊位置去寻找,一个月后,终于找到雅美已经白骨化的遗体。

宫崎勤第三次犯案是在冬天,当时天寒地冻,所以他骗难波绘里香“去车里暖和一下”,宫崎勤随后载着绘里香去了山里的一个停车场,将车内暖气开到最大。

(难波绘里香)

宫崎勤说自己本来没想杀绘里香,但女孩大哭不止,惹得他心烦意乱,所以他凶巴巴地威胁她,“我要你现在洗澡,把衣服脱了”。

在车里拍摄了绘里香的裸体照片后,宫崎勤杀死了她。之后,宫崎勤给受害人的嘴巴贴上胶带,双手双脚绑起来,把鞋子、衣服用力扔到护栏外,用床单把尸体包好,放入后备箱。

当他行驶了500米后,由于车辆卡在沟渠里难以动弹,宫崎勤决定抛尸到山林里。他把尸体搬进南面的森林,放在离马路大约8米远的地方,然后把床单带走了。

之后,两个好心人发现宫崎勤的车卡住,帮他抬了车。

针对6月6日发生的最后一起案件, 宫崎勤说,自己当时只是邀请野本绫子到车里玩,给她口香糖吃。结果,她却嘲讽自己的手(宫崎勤患有先天性尺桡骨融合,手掌无法朝上翻转),他一生气,就把绫子勒死在车里。

(野本绫子)

回家路上,宫崎勤租了一台相机,晚上9点左右到了家。

晚上11点,他把绫子的尸体用床单裹好、从后备箱拿到房间里,擦干净,然后把手放入绫子的阴部,拍摄了几段视频。由于宫崎勤和家人交流甚少,因此他搬运尸体的过程,并没有被家人看到。

案发时正值夏天,没过几天绫子的尸体开始腐烂,宫崎勤于是决定抛尸。抛尸前,他用锯子分尸,而后把躯干扔在公厕旁,剩下的丢在森林里。后来,警方按照他的说法,在东京某森林中发现了绫子的头骨。

(曾经的公厕位置,目前公厕已被拆除,该墓地为绫子建立了纪念碑)

读到这里,相信大家肯定会想,宫崎勤和父母同住,他在家中分尸,难道家人没有注意到吗?夏季炎热,绫子的尸体腐烂后,想必会产生臭味,难道宫崎勤的家人没有闻到过吗?

案发后,警方来到宫崎勤家中了解情况。原来,宫崎勤和父母的关系并不好。就在他落网不久前,宫崎勤因为钱的事情把父亲的头打破,导致父亲住院。

平时他和家人不讲话,也不一起吃饭,父母也从来不去他的房间。家人对他的认识,只停留在 “无所事事地看录像带”。

后来,警方去宫崎勤家搜查,打开宫崎勤房门的瞬间,屋内景象令所有人错愕:从地板到天花板,密密麻麻地摆放着各种录影带,加起来有6000部左右。

最后,由50个警员备着眼药水、连续不断看了2周才看完。

(宫崎勤的房间)

这6000部录像带大致分为五类:恐怖电影、动漫番剧、特效电影、真人电视剧、偶像作品。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广告、职业摔跤、网球比赛的录播,以及狮子、长颈鹿等动物纪录片。

警察在宫崎勤家的阁楼里找到了绘里香的裸体照片;在录影带里找到了宫崎勤拍摄的绫子、真理的照片和视频。三个女童的照片加起来有88张。

宫崎勤曾在信中提到遇害的少女“大泽智子”,暗示是自己杀害了她,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能证明是他所为,警方判断这只是他的吹嘘。

至于他曾使用的化名“今田勇子”,其实是宫崎勤看过的一部少女漫画中女侦探的名字。

因为4名受害者都是儿童,案发后,警方请医生为宫崎勤做过心理测试,结果显示他对成年女性也会产生性欲,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恋童癖。

宫崎勤则辩称,他这样做,只是出于无奈,他想通过杀死女童,让祖父复活。每次杀了一个小女孩,他都会在家里的暗室摆放一个草娃娃,在头上戴上头巾,点上几根蜡烛,穿上深色衣服,举起双手,为他的祖父进行复活仪式。

真相是否如此?让我们先来看看宫崎勤的成长经历。

二、童年

二、童年

1962年8月27日,宫崎勤出生于东京都秋留野市的一个名流家庭,这里距离宫崎勤后来犯案的饭能市、入间市不过十几公里。

在宫崎勤出生前,他的曾祖父曾担任村委会委员,祖父在担任镇议会委员的同时,开办了一家纺织厂,为家族积累了第一桶金。

随着时代变化,宫崎勤的父亲停办纺织厂、改开新闻社,虽然月销量只有3000份左右,但在16页的小报上,70%都是广告,因此照样赚得盆满钵满。

(宫崎勤父亲创办的秋川新闻社)

宫崎勤是早产儿,出生时候只有2.1kg。他还患有先天性尺桡骨融合,从小就手腕不能转动,手掌不能向上。这是一种罕见的肢体残疾,在日本只有150例左右。

宫崎勤天生就是一个敏感的婴儿。据他的父母说,从小有任何响声都会妨碍宫崎勤睡觉,他会四肢颤抖着醒来,哭得很厉害。

由于父母忙于工作,宫崎勤从小由祖父陪伴,度过了无忧的童年时光。他的家门口是大片田地,有绿意盎然的小山,和秋川清澈的溪流,处处都留下过爷孙俩的回忆。

然而上幼儿园后,宫崎勤发现,自己和其他小朋友不一样。

宫崎勤在入狱后曾写过自传。他在自传中描述,因为患有尺桡骨融合,和别的小朋友玩耍时,他不能和别人摆一样的姿势;吃点心时不能用手拿着咬,只能放在桌子上啃,被其他小朋友嘲笑。当时的老师也只是冷冷地看一眼,转头对大家说,“宫崎勤很奇怪,别理他。”

前面我们提到,宫崎勤父母工作忙碌,因此直到宫崎勤3岁时,父母才发现他手心不能向上。医生说,“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一左右。如果不影响日常生活,也可以不用做了。” 父母答应宫崎勤,等他年纪大一些再做手术,但最终搁置了。

宫崎勤在自传中声称,这个在父母眼里不重要的疾病,却在往后的数十年中蹂躏着他的人生,导致他从幼儿园时就有了自卑感。

(童年的宫崎勤)

升入小学后,宫崎勤的英语和算术都不错,文科类成绩却不怎么样。在年级150人里,他排名在30名左右。

因为不善于交友与沟通,宫崎勤放学后几乎都是独自在房间看漫画书、玩游戏(他是同学里唯一从小就拥有自己的房间和专用电视的人),附近的家庭主妇也从没见过他在外面和小朋友玩。

1975年4月,宫崎勤升入初中。不久后父亲与他谈话,鼓励他要变成野口英世一样的人(日本著名细菌学家,童年时因不慎跌入地炉,左手烧伤致残)。

宫崎勤的父亲是工作狂,很少关注家人,这次罕见的谈话或许鼓舞了宫崎勤,他开始有意变得活跃。有记者联系了宫崎勤的初中同学,同学们说初中一年级时宫崎勤加入了田径部,三年级时加入了棋社,还学习了空手道。

据初中同学说,因为宫崎勤时刻要胜过其他人,最终他没有交到一个朋友。

那段时间,如果宫崎勤跑步落后、或者下棋输了,他就会气急败坏,抓住同学重新比一次。

一个同学回忆,一次象棋比赛,“当时他(宫崎勤)输了,站起来疯狂揉搓自己的脸。” 同学们被他的举动吓到了,后来有人一旦听说比赛有宫崎勤,干脆就不去了。

随着年纪增长,宫崎勤的“残疾”愈发明显,他大便时无法拿纸擦拭;买东西时因为担心别人找零自己接不住,总会随身准备很多一元硬币;有时他甚至故意等别人把钱扔在地上,他再捡走。

1978年4月,宫崎勤到了距家2个小时车程的明治大学附属高中就读。

宫崎勤告诉父母,他未来想考入明治大学文学院,成为一名英语教师,所以选择这所学校;其实,他只是为了去一个没有女同学的地方(明治大学附属高中为男校)。

根据日本心理学家香山梨花的分析,宫崎勤并非对女同学不感兴趣,他只是担心自己的手惹女孩生厌。

他的高中同学形容宫崎勤,“是一个戴银边眼镜的怪人,即使休息时也不离开课桌,有时好像是在画漫画。”

(高中时的宫崎勤)

“上课被老师点名时,他声音会因为紧张而颤抖,看起来浑身不舒服。他总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很少笑。有次一个同学恶作剧,把一只虫子扔到宫崎勤桌子上,他毫不犹豫地把虫子丢到地上碾碎,还咧嘴一笑。当时大家都不寒而栗。”

因为高中距家路程很远,宫崎勤回家后往往把书包丢到一边、倒头就睡,剩下的时间就在房间里看电视、看漫画书,几乎不和家人交流。有一段时间,他沉迷拼图和魔方,但家人也是很久之后才知道的。

1981年4月,在班级里排名下游的宫崎勤被明治大学拒绝。他转而进入东京工业大学短期大学影像技术系,学习印刷、校对和设计。面对望子成龙的父母,宫崎勤淡淡回应道:“我有残疾,我什么都做不了。”

同一时期,宫崎勤开始痴迷于看漫画和解谜。他每天都给解谜杂志的编辑打电话,质疑他们题目出错了、或者题目的表述让人难以理解;每期的解谜活动他必然参加。

每次解谜活动后后,编辑会在答对的读者里抽几位送出电影票、T恤等小礼物,由于基数人群大,抽中的概率并不高,而宫崎勤一共被抽中过13次,足以证明他对解谜的狂热。

他还曾在该杂志社兼职过10天,上班第一天就带了30个自制的拼图投稿,最后只有一个被发表。

1982年四月,宫崎勤在观看网球比赛时认识了一个女高中生,和她约会了两次。

第一次两人一起逛了百货商店,又去咖啡厅吃了雪糕,第二次去逛了公园,拍了纪念照,但第三次女孩没有来,也没有再回应过宫崎勤。

这份早春的萌动匆匆结束了,宫崎勤躁动而自卑的青春也结束了。

三、步入社会

三、步入社会

1983年3月,从短期大学毕业后,宫崎勤在叔叔的介绍下进入印刷公司,从事印刷机操作员的工作。

用“操作员”来形容这份工作,可能过于美化了,实际上他所做的只是在打印纸用完后,往机器里添纸而已。宫崎勤对这份工作毫无兴趣。1984 年,在外闲逛时,他首次将相机对准了小女孩的生殖器。

1986年1月,宫崎勤因不明原因左脸感到麻痹,干脆辞职了,三年的上班族生涯就此结束。在家宅了半年多后,宫崎勤挨不住父母的央求,来到父亲的新闻社打下手。

父亲给他的工作也很简单:去广告商那里,拿到打印好的广告,送回报社。其实就是一份跑腿工作,母亲还借机给他180万日币(80年代15日币约1元人民币,相当于12万元),让他买了一台兰利车(即被好心人错认成丰田的那台车)。

他在车窗上贴上了被禁止的绿膜,这样外面完全看不到里面。

在家族企业 “上班” 两年半的时间里,宫崎勤开车跑了约4万公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去音像店。他一共收入300万日币(约20万人民币),大部分都存了下来,剩下的都用来买录像带了。

(宫崎勤的录像带)

工作之余,除了看漫画,宫崎勤还自己画漫画,在几年间共创作了大约500份漫画同人作品。

此外,他还加入了影音圈(即录制电视动画和特效节目,并和同好间分享的圈子),但因为他每次都会对圈内人吹毛求疵,后来大家一致将他踢出圈。

迄今为止,宫崎勤曾拍摄过幼女的裸照、也偷过东西(同年他在一家音像店陆续偷了45盘磁带,但此事直到他因凶案被捕后才曝光),但和他日后犯下的罪行相比,这些仅仅是他罪恶行径的开场。

1988 年 5 月 16 日,宫崎勤88岁的祖父在遛狗时因为脑溢血去世,这是宫崎勤犯罪的转折点。

宫崎勤从小由祖父带大,在他的概念里,父母和两个妹妹不是亲人,只有祖父才是。

在葬礼上,宫崎勤看到亲戚们在分他唯一的家人——祖父的物品时,他冲亲戚大声咆哮。在祖父去世49日的追悼会上,他又与家人发生争执,甚至打破了窗户的玻璃。

被捕后,宫崎勤声称,为了 “留住” 祖父,他把祖父的骨头吃掉了,还杀死流浪猫狗,做成肉制品献祭给祖父。此外,还有一个念头浮现在他脑海——或许,用女童献祭,就能让祖父复活。

他说,他拍摄女孩的肉体视频,献给爷爷。这样,爷爷收到了“肉体”,也就拥有了肉体,就可以复活了。

不过,这一说法之后又转变了数次。

(1989年8月20日,被捕后的宫崎勤(中))

四、精神谜团

四、精神谜团

宫崎勤让祖父 “复活” 的说辞,引发了争议,很多人怀疑他是否是因为精神疾病,才犯下杀人案的。

因为宫崎勤所谓的 “心理疾病”,此案的审理一直拖了7年。

1990年3月30日下午1点10分,东京地方法院第二刑事法庭对该谋杀案进行了第一次听证会。此案万众瞩目,申请旁听人数达到1591人,最后只有50人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在开庭声明之后,主审法官宣读了起诉书,并问宫崎勤:“起诉书上写的内容有无错误 ?”

大多数被告在接受传讯时都会低头承认,“没有错”,这是一种讨好法官和旁听者的惯用伎俩。但宫崎勤毫不犹豫地反驳了:

“说我计划绑架绘里香,或者说我有意杀死她,都是错误的。 我没有告诉她要脱光衣服,这和满足性欲的目的是不同的。它的发生(指杀死绘里香)是因为我做了一个无法醒来的梦...... ”

法官询问,“你是否寻求修改起诉事实?”

宫崎勤点了点头,“绫子的案也有错误,我没有把她的手和脚扔掉,我自己吃了两只手。我想她的脚可能被一只狐狸或进出房子的猫吃掉了。”

法庭上,宫崎勤 “怪异” 的表现,其实是他和律师约好的脱罪伎俩。

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宫崎勤刚被捕时曾做过一次简单心理评估,结果是 “不能排除精神分裂,存在人格障碍”,这个评估结果让宫崎勤产生了脱罪的幻想。

一审法庭上,宫崎勤对杀人理由解释为,一个长着老鼠脸的人让他杀的。“真理哭起来后,叫来了十个长着老鼠脸的人来打我。所以我被迫勒死真理。”

(宫崎勤画的老鼠人)

这一说法让民众哗然,也让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同年4月25日,举行了第二次听证会。当时法官说,“由于法庭的组成发生了变化,如果被告有意见,也请告诉我。” 宫崎勤立刻站起来说,“驾照还给我,我还要开车。哦对了,别忘了给我的车加油。”

宫崎勤认定装疯卖傻有效,持续下去或许可以因精神疾病轻判、甚至脱罪。辩方律师要求给宫崎勤做心理评估,但直到同年11月28日(第9次听证会)法官才应允。

上文提过,宫崎勤在被捕后做过一次简单的心理评估。但那次评估只是为了确认嫌疑人的精神障碍是否严重到无法被拘留,并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1990年12月起,4名来自庆应义塾大学的精神科学者,和 2名东京都立大学社会心理学教授,对宫崎勤进行了持续两年的精神评估。

几位专家最终的证词如下:

“被告没有智力问题,但由于手部疾病产生强烈自卑感。作案时,状态并不是精神病状态,似乎还能保持判断事物好坏、并按照该判断行事的能力......

"因此,即使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还没有到严重受损的地步。

检察官后来就这份鉴定报告,询问过宫崎勤对祖父的印象。

宫崎勤说,“在我们这个不善言辞的家庭里,祖父是唯一保护我的人。在我作案的前后,我的祖父都出现了,所以只有我杀人祖父才能复活。我吃了女孩的手指,这件事很有意义,我是为了祖父才吃的。”

这与宫崎勤最初所说的 “用女童献祭、让祖父复活” 并不一致(前面说杀死受害人是为了献祭给祖父,这里则变为杀人后祖父会出现),实际上他的说法也在拘留期间更改过数次。

为宫崎勤做心理评估的专家认为,他所说的献祭、吃掉祖父骨头等事,都是拘留期间产生的妄想,至于是他为躲避刑罚有意编纂、抑或是因拘留而被刺激到胡言乱语,专家也无从下定论。

但负责宫崎勤心理评估的专家之一,内沼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他认为宫崎勤目前所受的全部刺激(包括手部疾病、家庭关系、拘留)等,都不足以产生幻想症状。

(宫崎勤的画作)

辩方对此评估结果并不满意。1993年1月22日起,在辩方的要求下,法庭另选三位东京大学心理学教授对他进行最终鉴定。

尽管三位专家的判断细节有不同,但一致认为,他绝对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有责任担当后果,与第一次心理评估的差异并不大。

五、“御宅” 犯罪?

五、“御宅” 犯罪?

除了心理因素,案发后,有许多人认为宫崎勤是因为看了大量色情、暴力的影像作品才犯罪的。

在宫崎勤被捕后,有大量媒体先于警察涌入他的家。宫崎勤的父亲因自身从事新闻业,且最初并不知晓儿子杀人,因此允许同行们进入了宫崎勤的房间。

媒体将宫崎勤的房间角角落落拍了个遍,并大肆宣传这起案件是由一个 “宅男” 犯下,宫崎勤很可能是因为受到恐怖色情的影像作品刺激,模仿犯案的。

在几家媒体独家报道中,宫崎勤是一个沉迷看动漫、不务正业的猥琐宅男,媒体们还特别拍摄了放在房间最显眼位置的色情、恐怖动漫,侧面证明这几部是宫崎勤最常看的。一时间,“御宅族” 被千夫所指。

(记者拍摄的宫崎勤(右四),他总是面无表情)

那么,宫崎勤是否真的是在录像带的影响下,模仿犯案的呢?

1992年11月11日(第15次听证会),漫画杂志编辑大冢英二作为证人出庭。

大冢从第一次听证会就一直在旁听,他在看守所见过宫崎勤本人,也曾约见过宫崎勤父亲四次、母亲一次。在分析了宫崎勤家查获的5793个录像带后,他发表了证词。

“从宫崎勤的收集来看,他并不是疯子。录像带中,摔跤比赛、动画、警匪剧等等都有,近6000个视频里,涉及性和暴力的只有不足1%。”

也就是说,他的作案动机与影像作品无关;且宫崎勤有明辨善恶的能力,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案发多年后,2005年,一位记者承认,为了让报道更加刺激,他曾故意在宫崎勤房间显眼的位置,摆放了几本色情和暴力动画。在那几年的报道中,媒体为了掀起舆论,收集种种资料,通过策略塑造了一个 “宫崎勤”。

1997年4月14日,东京地方裁判所一审宣判宫崎勤死刑。法官做出了一番陈述:

“被告的系列犯罪虽然只针对幼女,但被告的兴趣实际是针对女性生殖器本身,他对包括幼女在内的所有女性都产生兴趣。

“他密切关注电视所有关于该案件的报道,还向新闻媒体自曝,企图扰乱调查,被告人的冷静、冷酷、大胆,可见一斑。

“被告选择小女孩,是因为对方无辜、毫无戒心和反抗能力,他将孩子的尸体焚烧,寄给关心孩子的家属,嘲笑家属和社会,这样冷酷的个性不容忽视。

“虽然被告人承认了犯罪事实,但他表示犯罪是和做梦一样,并不是自己主观意识犯罪。实际上,他自始至终都在逃避自己的刑事责任,也从未和受害者家属道歉。说出 ‘做梦一样’,只是为了逃避刑罚。

“考虑到犯罪的数量、动机,以及对社会的影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严重,除了死刑,没有其他的选择。”

宫崎勤对判定结果不服,当天上诉。2001年6月28日,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一审死刑判决,驳回上诉。7月10日,宫崎勤再次上诉。

2006年1月17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驳回理由为:“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说得通,被告人为了满足性欲而犯罪,动机是以自我为中心,令人发指,因此没有重审的空间。”

六、余波

六、余波

在宫崎勤被捕后,“你死了”、“我杀了你” 等诸多恐吓信,如潮水般涌入宫崎勤的父母及两个妹妹的信箱,宫崎勤父亲出版的报纸也被停刊。儿子被捕一年后,宫崎勤的父母拆毁了房子,从当地消失了。

(宫崎家,红色框是宫崎勤的房间)

案发前,宫崎勤的二妹妹本来已订婚,案发后被退婚,小妹妹也被迫从护士学校退学。

宫崎勤的两个叔叔,一个因为担心连累家人,主动和妻子离了婚;另一个从自己创办的公司辞职。宫崎勤的两个表哥,一名警察和一名高中老师,也都被迫辞职。

案发后宫崎勤曾联系父亲,要求他为自己聘请私人律师,但被父亲拒绝了。

宫崎勤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作为一个家庭受到指责是应该的,但和我家没有直接关系的家庭,也被指责、失去工作,真的对不起。”

1994 年,宫崎勤的父亲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把钱支付给受害者家属。随后,他从东京青梅市多摩川的神代桥(距水面30米)上跳河自杀。

宫崎勤在看守所内听说了父亲自杀的消息,笑着说,“令我精神为之一振,我觉得很爽。”

2008年6月17日,法务大臣鸠山国男在东京看守所签署了执行令。随后,宫崎勤被执行死刑。日本的死刑犯平均执行时间是7年5个月,宫崎勤仅仅两年就被执行死刑,是极其罕见的。

行凶时,宫崎勤勒死了受害人,但在面对绞刑架时,他却要求注射死刑,因为“绞刑架吓人”。最终,宫崎勤的要求被拒绝,仍为绞死。

宫崎勤家族的墓碑,静静矗立于宫崎家旧址附近的一座寺庙内,已经三十余年。那里长满了苔藓,墓地旁种下的鲜花已经死了。在黑色花岗岩雕刻的墓碑上,刻着祖父和父亲的名字,但是没有宫崎勤的。

(宫崎勤家族墓碑)

在墓碑的一角,刻着 “不相干的鬼魂” 几个字,不知道是不是指宫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