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的社会心理学著作,这本书并不厚,文章也很容易读。

在《乌合之众》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他就有着情绪化、无异议、低智商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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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乌合之众》的这些观点得到了一些证实,从欧洲的“猎巫行动”到十字军东征,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们可以发现勒庞的言论得到了证实,以第二次世界大战来看,日本以天皇作为号召,以“大东亚共荣圈”作为目标,号召国民发动战争,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很多国民处于一种狂热的状态下,病态的支持日本发动侵略战争。而在欧洲的德国,希特勒以“生存空间理论”作为自己对外扩张的根据,主张德国人需要自己的海洋和沙滩,这也引起了狂热的群众的支持,从而可以使得德国成为欧洲策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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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历史事件来看,这本书似乎可以被看做一本永恒的经典。

但是我们以另一种视角来看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首先,这本书如果你看下去的话,会发现这本书只是在进行陈述,没有任何的分析,没有一个好的研究方法。这本书包含了太多的主观臆断,缺乏合理的研究方法,他的研究方法更像是一种单纯的素材堆积,他的研究方法就算在当时也饱受诟病——麦克莱兰说他“径直撷取其他学者有关群众的最悲观言论,从中提炼出他自己的理论”。

其次,这本书的写作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乌合之众》的观点一样,对于群众需要用一种简单且不断重复的论断来使得他们相信意见领袖的观点一样,这本书也是充满了武断的结论,而这种简洁的结论也使得人们去相信这本书的观点。这种近似宗教宣传的论述方式本身就充满了极大的蛊惑性,也就是说,这本书在这一方面充满了极大的主观性。

再次,何谓群众?群众是什么?群体是什么?本书并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如果把人多作为群体的话,那么这就无法解释作为群体的美国的国父们为什么可以清晰的认识到美国需要联邦制的国家而不是邦联制的松散的国家。如果把群众定义为有很多人组成的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团体,这就无法解释历史上的一些农民起义,比如,这就无法理解朱元璋作为一个乞丐为什么可以建立大明王朝。换句话说,这本书里存在一种“唯精英主义”的观点,它否认了群众的巨大作用。

同时,这本书可以使得读者获得一种欢愉的认知,因为多数读这本书的人都认为自己是那个清醒的个人。但是这本书忽略了一个观点,即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作为个体的人与作为群体内部的人在某些程度上可能会不一样,但是作为个体的人永远离不开集体而存在,永远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但,这也只是离群索居者,而非完全脱离社会而存在的。

最后,这本书的很多内容都只是浅尝辄止的分析,它并没有分析个人为什么会在群体中变得不一样。作为一种社会学的书籍,这本书的研究程度似乎缺少了深入研究的理念。在这一方面,可以与这本书形成对比的有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韦伯的这本书也是对某一群体的研究,但韦伯的书内容更加的清晰,论证更加的合理。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也不失为典型的群体分析著作。在我国,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也极为精彩。因此从内容的深入程度来说,这本书与一些宣传册子没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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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当然,这本书受其时代的影响有着很多的问题,但是这本书书中的一些论断我们现在也可以看到,通过制造焦虑来对群体制造焦虑进而收割流量在现在也有,比如之前的咪蒙。从这一方面来说,这本书还有一些警示作用。

处于群体中的我们应该保持一种独立思考的精神,但是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并不是一种认为自己远超其他人的虚幻的虚荣感,而是一种思考方式。也许从某些程度上来说,这种认为“举世混浊而我独清”的虚荣感也是《乌合之众》中所说的乌合之众。因为这种自命不凡的虚荣感不是个人才有的。

也许,作为个人保持“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的心态,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