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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表水各种采样方式的要求如下:

1.船只采样:按采样时间及风浪等级选择适当吨位的船只;采样船应位于采样点下游,逆流采集水样,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采样人员应在船只前部采集水样,尽量使采样器远离船体。若船上不具备静置条件,返回岸上后应立即静置;

2.桥上采样:采样人员应能准确控制采样点位置,且能满足现场项目测定要求;

3.涉水采样:较浅的河流或靠近岸边水浅的采样点可涉水采样;采样人员应站在采样点下游,逆流采集水样,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导致水样污染;

4.其他采样方式:可使用无人机、无人船或在闸坝等水利设施上采集水样,但要保证采样点的准确性;

5.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集岸边水样,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岸边采集水样时,应记录现场情况;

6.在监测断面目视范围内无水或仅有不连贯的积水时,可不采集水样,应记录现场情况;

7.结冰期、封冻期、解冻期采样时应在确保安全条件下,于河流主流上选择破冰点,破冰后水流有明显上涌,可采集水样;

8.尽量选择在连续两天无降雨之后采样。若计划采样期间遇连续降雨,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原则上避开明显有雨水汇入的区域,在水质充分混匀的区域或者汇入点上游区域采集水样,应记录现场情况;

9.潮汐河流或受盐度影响的地表水,若中下层水样的盐度大于2‰,可只采集表层水样,但应记录中下层水样的盐度值;

10.河流汇入河(湖)的河口断面出现倒流现象时,应采集水样并记录流向。

二.采样方法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在同一监测断面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2.除标准分析方法有特殊要求的监测项目外,采样器、静置容器和样品瓶在使用前应先用水样分别荡洗2~3次;

3.采样时不可搅动水底的沉积物。除标准分析方法有特殊要求的监测项目外,采集的水样倒入静置容器中,保证足够用量,自然静置30分钟。自然静置时,使用防尘盖遮挡,避免灰尘污染;

4.使用虹吸装置取上层不含沉降性固体的水样,移入样品瓶,虹吸装置进水尖嘴应保持插至水样表层50 毫米以下位置。

三.采样的质量控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按选用的标准分析方法要求采集质量控制样品。

2.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样器具和污染源监测采样器具应分架存放,不得混用。采样前对清洗干净的采样器具进行空白本底抽检,每个采样批次每种器具至少抽取3%,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方法规定的限值。

3.对监测质量有影响的试剂耗材使用前应进行抽检,被测目标物检测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方法规定的限值。

4.每个采样批次至少采集一个全程序空白样品,与水样一起送实验室分析,空白测定值应满足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要求。

5.对均匀样品,凡可做平行双样的监测项目应采集现场平行样品,每个采样批次至少采集一个现场平行样品。参考标准分析方法中平行样相对偏差的判定要求,若现场平行样品测定结果差异较大,应查找原因,必要时重新采样。在同一个采样点采集现场平行样品,同步进行水样前处理、水样分装、保存剂添加、冷藏和冷冻储存等操作步骤。可采用等体积轮流分装方式或使用分样工具同时分装方式。现场平行样品中的一份交付实验室分析,另一份以明码或密码方式交付实验室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