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绽芳华 利剑护正义

她,柔而不弱,钢炼利落尽展检察风采;她,静而不怠,从容稳健充满生机活力;她,盛而不骄,雷厉风行维护公平正义。

今天一同领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明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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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中共党员。2007年毕业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学专业,双学士学位。当年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以优秀大学生的身份分配到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2008年9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2016年2月经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为员额检察官,现任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14年来,李明将一腔热血全部洒向检察事业,始终以坚定的信念和钢铁般的意志,诠释着一名女检察官、共产党员的无私情怀和人格魅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力学笃行 坚守初心始为民

胸佩检徽,心有人民。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李明始终以力学笃行,知行合一为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提出“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四个转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院的决议、决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信念坚定,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她,不断加强精炼业务、钻研理论,充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素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通过努力学习宪法、法律和法规,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能动履责的水平。她,所有的付出都为了实现一个目标,用正义之剑为互助土乡发展保驾护航,营造法治环境促使人民幸福安康。

勇于担当 高擎利剑斩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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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利剑、何惧惊涛。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李明同志作为院扫黑办副主任,具体负责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她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精心谋划,主动承办涉黑涉恶案件。为加强线索摸排,提高扫黑除恶质效,她带领全院15名检察官针对公安机关近三年来办理的行政案件逐案排查,从上千“小案”“旧案”中逐一审核每一份证据、每一处细节、每一个实事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使寻找出的每个案件线索都经得起推敲和考验。

在全省第一起提起公诉并开庭宣判的涉恶案件中,李明积极参与,主动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固定证据,通过全面、细致的审查,纠正漏诉1人,纠正遗漏起诉犯罪事实1起,对主犯拒不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现状,采取逐步分化、瓦解犯罪团伙心理防线的方式,使得主犯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当庭认罪,由此打响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在办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时,李明针对该案犯罪时间长,主观恶性深,对他人人身、财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案情进展,主动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固定证据。因时间紧,任务重,她加班加点,逐本阅卷,审查诉讼程序、事实、证据,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全面、细致的审查案件,重新分析案情,开阔思路,最后以共同犯罪、犯罪团伙层级组织、框架结构等几方面入手,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将案件定性为恶势力犯罪案件成功起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她主办的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9.19”涉黑专案中,由于涉案人数、罪名多,案情复杂,省市县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她顶着强大的压力,严格细致审核每一份证据,积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被告人释法说理,使24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由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显著,2020年,李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和扫黑除恶二等功荣誉。2021年,互助县检察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成为青海省当年惟一获殊荣的检察机关。

惩恶扬善 争做办案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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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在检察一线历经风雨锤炼的李明,不仅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还是重大、疑难案件的办案尖兵,更是检察队伍的带头人。

李明不仅对大案要案认真细致,准备充分,对小案同样重视。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来到检察院“要求严惩凶手”,李明热情并耐心的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和工作程序,承诺一定会依法办案,还被害人一个公道。由于这是一起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案件,场面混乱,证人均属流动性人口,且彼此描述各不相同,涉案关键物证未能找到,致使案件的证据比较单薄、混乱,不能形成排他性结论。她为此反复查阅案卷,讯问嫌疑人,细致地梳理证据,将证人、犯罪嫌疑人对各个环节的说法逐一摘录、列表,找出证据之间的矛盾和取证方向,又同侦查人员共同商定案件的补侦内容和方法,并亲自参加补充侦查取证,最终排除了所有疑点,使案件得以成功起诉,被告人依法受到严惩。

因为李明一工作起来经常废寝忘食,两个孩子全靠丈夫照料,科室里的干警办案遇到疑难问题第一个想到就是向这位公诉高手请教,她都是手把手的亲自教,遇到大案要案她总是冲锋在前,把最难啃的硬骨头留给自己,便成为了同事、家人眼中的“拼命三娘”。由于经常忙于办案,加班加点,时常忘记整理凌乱的头发,因而大家也给她起了个贴切的外号“炸毛主任”。

忠真智勇 刚柔并济铸检魂

以法为绳,情法兼容。作为一名检察官,李明刚可惩恶柔可护心,成为了贪官污吏的克星和未成年人的救星。

在公诉岗位上,李明一直负责办理职检案件。在办理海东市检察机关首起自侦部门转隶后移送审查起诉的受贿案时,因该案是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后的第一个监察委调查的案件,且又在刑诉法修改前,如何做好程序衔接是受理案件的第一问题。李明作为承办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青海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案件受理工作。后针对被告人的翻供,她及时与监察委员会调查人员沟通,调取补充相应的证据,对被告人翻供的事实进行有力的反驳。并做好庭审预判工作,提前进行庭审模拟,对庭审中可能遇见的意外情形进行预判,并做好应对措施。法庭上她有理有据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力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参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李明本着“办一个案件,救一个孩子”的宗旨,用真情和法理去拯救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因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与户籍证明不一致,存在出生申报时将年龄虚报增大的问题,她及时与办案民警联系,深入其出生地调查核实,通过走访、小学老师、邻居和其他亲属,证实该人案发时确实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她利用下班时间,分别做其监护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取得谅解。在她的积极协调下,被害人及其家属书面表示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使他们顺利回归学校,参加高考,均顺利的进入大学进行深造,让受伤的花朵重新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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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一句看似朴实的话语,却承载着李明她对刑事检察工作的热爱与坚守。从初出茅庐的青春年华,到渐入不惑之年,不变的是她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和热爱。她如一株深谷幽兰,将满腔热忱奉献给了热爱的检察事业,把无数个日夜流在脸颊的汗水洒向了案头的卷宗。

付出汗水,终将收获!她多次被评选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青年岗位能手”,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一腔热血拥抱检察事业的热爱,是以法为剑,以理为刃,坚守法治正义高地的奉献担当。用敬业奉献诠释忠诚品质,用执着追求书写赤忱热爱,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土乡检察官的巾帼风采。

来源:互助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