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决定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四大聚焦问题”和重点查处的“十三类”违法行为的任务重点,包括:
近日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决定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四大聚焦问题”和重点查处的“十三类”违法行为的任务重点,包括:
依法维护老弱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
依法维护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依法维护女性消费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
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行为。流通环节医药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
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组织、指使第三方测评机构虚假测评,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严厉打击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实施“饥饿营销”,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严厉打击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的行为。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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