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有人问到“刑事辩护律师在有些案件中为什么能够无罪辩护成功?”
古代的兵法书讲道,攻城掠地最好要满足“天时、地利与人和”,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律师做到“无罪”同样也是离不开这三要素。
所谓“天时”,指律师接手该案件时,该案天生就已经具备无罪的基因,也就是说该案本身就有可能是个无罪案件。面对一个病入膏肓的患者,医术再高明的医生也难以妙手回春。同理,一个案件如果铁板钉钉,有罪无疑,最厉害的刑事律师也难以翻盘。
所谓“地利”,指办案机关所在地有较好的司法环境。如果办案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不公平不公正的,即使有最多的无罪理由,更强的辩护力度,也好比“秀才遇上兵”。因此,在许多案件中,律师提回避申请,提管辖权异议,无非是营造“地利”之条件,乃至在判处有罪后,通过上诉二审、申诉再审而沉冤得雪,也与“地利”不无关系。
所谓“人和”,不仅需要律师专业尽责,需要当事人坚持,更需要当事人家属爱较真,相信司法公正。当事人被抓的那一刻起,其人身自由即被限制,聘请律师、张罗辩护等多由家属代其完成,假如家属已经对当事人放弃,自然是难以获得很好的辩护,假如家属迷信人脉关系,花重金去疏通关系,竹篮打水一场空,也会使局面更加被动。此外,律师单是勤勉尽责也是不够的,即使更负责任,更不畏强权,没有专业,看不出案件的核心问题,辩护起来也是有心无力。最后,当事人本身是坚信无罪,并有毅力咬牙坚持的,在漫长的铁窗生活中,在丧失人身自由的强烈压迫下,坚持无罪者寥寥无几。
也正是要满足如此多因素下才能无罪辩护成功,也足以说明无罪辩护之难。基于诸多因素不可控,故最厉害的律师也无法保证自己能无罪辩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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