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煤矿采深和开采强度不断增加,加之极端天气频发,部分矿井异常涌水量增大,采空区积水参数发生明显变化,矿井水害威胁增加,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从根本上防范煤矿事故发生,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监察执法八处积极推进辖区各矿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
此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重点包括:一是各矿查清矿井和周边老空分布及强降雨后积水范围、水量、水位好补给水源等情况,并对水害威胁情况重新进行分析评价,重新划分三区。二是对老空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防隔水煤柱、矿井间采空沟通情况查清,并制定和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为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各矿需要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老空水害评价报告》、《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等四个报告。目前,长治辖区多数煤矿地面勘探工程已经完成,物探报告陆续提交,部分矿井物探报告受疫情影响有评审滞后情况,钻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监察执法八处将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加以推进,督促企业按时间节点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建立健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信息档案,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对未按时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认真、走过场、不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一律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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