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一男子对15岁的妹妹脱衣舔胸、强吻,被检察官起诉后,辩称妹妹比他还壮,他压制不住,仍被台中高分院判处徒刑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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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一成年男子阿民(化名)明知同父异母的妹妹才15岁,却趁家中只剩2人时,在房间内强脱妹妹衣服,再强行亲吻嘴巴、胸部,妹妹事后告知生母,于隔日到医院验伤并报警,在左乳验出阿民的DNA。阿民辩称,妹妹身型比他还壮硕,他没办法压制她,不过法官并不采信,案经上诉到台中高分院,判处阿民徒刑11月,可上诉

妹妹在警讯时指控,2020年6月19日晚上8点她回家时,阿民就已经喝醉,使唤她再去买酒,买回来就到他房间一起喝,喝到一半,阿民突然站起来把门关上,从正面抱住她往床上倒,她趴在阿民身上无法挣脱,阿民一直亲她、脱她衣服,然后又翻身把她压制在身下,强行亲吻嘴巴和胸部,她虽大声说不要,但没有人其他人在家。

事后妹妹告诉生母,由母亲陪同她到医院验伤、采证。妹妹也指控阿民性侵,但鉴定后虽在阴道内采检出DNA,却与阿民不符,因而检察官就妹妹左乳采集到阿民检体的部分,依强制猥亵起诉阿民。

阿民辩称,那天自己下班就睡在一楼,完全没进去过妹妹的房间,不知道为什么妹妹要告他,可能是他对妹妹管教比较严格,确实会动手打她,所以妹妹存心报复,且妹妹身材比他还壮硕,他根本没办法压制她,阿民甚至表示:「如果只有口水就定我罪,那反过来说,如果要陷害一个人的话,可不可以把那个人的口水涂抹在被害人私处」。

不过法官并不采信阿民的说法,认为阿民为满足一己之淫欲,对妹妹强制猥亵,严重戕害其身心,且未与妹妹和解,过去又有酒驾前科,为累犯,考量阿民从事保全,须抚养祖父母,案经上诉到台中高分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阿民徒刑11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