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标准,也就是数额标准。

诈骗金额3000元;3年以下,

诈骗金额3万元, 3-10年;

诈骗金额50万元,10年以上,最高无期。

但是如果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情况,是否可以定罪呢?

很多人是从中国偷渡到缅甸实施诈骗行为,做了一二十天,然后为了安全起见就解散掉,又偷渡回国,等风声过了以后又继续偷渡到缅甸实施诈骗行为。

这样的行为模式反复多次。最后呢,往往是在某一次偷渡的过程当中被公安抓获。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很多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也非常的强。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不构成诈骗罪嘛。首先,我们不是缅甸现场抓的,没有电脑,也没有手机,也没有账本,没有任何的证据。

能光凭口供就说我诈骗吗?

但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只要你一年内出境缅甸诈骗窝点累计时间达到30日以上的,或者多次出境到诈骗窝点的。就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可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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