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主要从国内购买硅锰钢丝、钢轨等钢铁产品出口到国外。自2021年5月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在新的税收政策下,我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如何计算税款和纳税申报?

公司上述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涉及2021年新发布的两份文件。

一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贵公司出口的硅锰钢丝(原出口退税率为13%)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146种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

二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23种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贵公司出口的钢铁(原出口退税率为13%)也在取消范围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1)款,即出口企业出口或视为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免税)的货物,视为国内销售货物征税。

贵公司应按照上述政策准确计算税款,并及时申报。铁路出口为例:假设贵公司于2021年5月购买80万元(不含税)铁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10.4万元;8月购买180万元(不含税)铁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23.4万元。8月份,以离岸价113万元、226万元(换算为人民币)的方式向南非报关。这两种产品的税率都是13%,8月份没有其他业务发生。如果上一期的税额为0,则钢轨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按财税[2012]39号第7条第(2)款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换算人民币价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113+226)÷(1+13%)×13%=39(10000元);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税不能免税和扣税额)-上一期。

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购买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然后转换为国内税收货物,则适用于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表(2)第11栏外贸企业进项税抵扣证明。贵公司出口的轨道属于取消退税率的产品。直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一号)的有关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直接检查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无需申请出口货物内销证明。

二是增值税申报操作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申报表整合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规定,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主表和《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加资料》附表。购买轨道的进项税额为33.8万元,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加材料(2)》第一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加材料(1)水平第一栏13%税率货物及加工维修服务及其他发票垂直开具第四栏销(应纳)税交叉栏填写销项税额39万元。

第三,如果贵公司委托其他公司出口钢铁产品,应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版、单窗口在线版、出口退税离线版三个渠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并转让受托人公司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转让公司备案,证明出口业务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