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警察同志,我发现一只猫头鹰,看着像幼崽,请你们尽快过来看一下,我不知道怎么安置它。” 5月22日上午,响水县公安局小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家门口捡到一只猫头鹰,请民警帮忙安置。

“警察同志,你们终于来了,你们看这只猫头鹰也没有外伤,就是不会飞,本来想给它放生的,观察到现在翅膀也不扑棱,只能请你们帮忙了。”看到民警的到来,报警人罗大姐连忙抱着装有猫头鹰的盒子迎了过来。

在罗大姐家,民警看着这只巴掌大的猫头鹰,眼睛瞪的像铜铃,瞳孔中的两个小黑点,就像是两个黑色圆形贴图,细尖白嫩的爪子,配上蓬松细密的羽毛显得格外的呆萌。五六月份正是幼崽猫头鹰离窝学飞的季节,民警初步判定,这只小猫头鹰应该是在附近的小树林学飞或者练习觅食时,误打误撞飞到罗大姐家的。

经初步检查,这位特殊的“小贵客”无明显伤痕,状态良好,于是民警便将其带回所里。目前该幼崽猫头鹰已交与县林业部门的同志带回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查,待确认符合放生条件后,会尽快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们一般在漆黑的夜晚活动。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自行抓捕,请及时联系当地警方与相关部门进行科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