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呼和浩特铁路警方处获悉,5月12日,两男子因损坏铁路防护设施,影响列车运行安全,呼和浩特铁路警方对两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5月12日15时40分,白音察干车站派出所民警进行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一男子正在破坏铁路围栏上的防护网并欲翻越进入护网内,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该男子是乌兰察布市人,在铁路沿线一工地打工,当日为了抄近路去工地便破坏护网并进入护网内。幸亏民警及时发现制止,未对列车行车安全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民警给予违法行为人冯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当日16时15分,土牧尔台车站派出所民警同样查获了一名毁坏护网的违法行为人姚某(男,34岁,呼和浩特市人),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两人对自己破坏铁路防护网的行为后悔不已。同时,呼和浩特铁路警方提示:为保障列车运行安全,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进入铁路防护栏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破坏和更改周边沿线防护设施,一经查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