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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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方案、2021及2022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和《陕西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有关要求,在工作定位上,既对标中央精神,又体现省情实际,立足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目标设定上,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提出到2025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0%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时期将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基础上,围绕乡村建设行动,重点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任务,积极稳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择技术模式,狠抓厕所粪污治理,突出改厕质量实效,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三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分类减量,加快回收利用;四是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加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乡村风貌引导;五是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六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实施方案》还对发挥好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强化相关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为未来一个时期我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陕西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