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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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阳县舂陵江镇理坪村支书刘天亮对违规建房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刘天亮在担任理坪村支书期间,作为理坪村18组的规范农村建房责任人,在得知村民罗加兵违规建房的情况后,只对罗加兵的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了劝阻,未按照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导致罗加兵违规建设的三层砖混结构房屋竣工。2022年5月18日,刘天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桂阳县舂陵江镇陶源村原会计张桐英对违规建房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张桐英在担任陶源村会计期间,作为陶源村20组的规范农村建房责任人,在得知村民张支生和张丽违规建房的情况后,只对张支生和张丽的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了劝阻,未按照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导致张支生和张丽违规建设的三层砖混结构房屋竣工。2022年5月18日,张桐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章县赤石乡城乡建设规划环保站原站长谭美军滥用职权的问题。经查,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谭美军利用职务便利,在农户不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以收取耕地占用税和罚款的名义,私自违规收取23户农户钱款43134元,为其中20户农户成功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2021年11月19日,谭美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法所得。

4、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副科级干部李建峰(主持珠泉国土资源所工作)对农村建房管控不力和违规审批的问题。经查,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李建峰作为主持珠泉国土资源所工作的负责人,对辖区内村民未履行建房申请手续、在不符合建房地类上违法建房的问题,仅对大部分违规建房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采取或申请采取制止违法建设、罚款、强制拆除等更有效的方法予以管控,致使辖区内农村建房“未批先建”的问题突出;同时对辖区内村民胡某等4户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建房联审时,在未认真核实建房申请的土地性质情况下,在胡某等4户《村民建房用地情况审核表》上签字同意。2022年5月23日,李建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嘉禾县坦坪国土资源所所长李小兵对农村建房管控不力和违规审批的问题。经查,2017年8月至2020年12月,李小兵作为坦坪国土资源所所长,对辖区内村民未履行建房申请手续、在不符合建房地类上违法建房的问题,仅对大部分违规建房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采取或申请采取制止违法建设、罚款、强制拆除等有效手段予以管控,致使辖区内农村建房“未批先建”的问题突出;同时对辖区内村民陈某等2户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建房联审时,在未认真核实建房申请的土地性质情况下,在陈某等2户《村民建房用地情况审核表》上签字同意。2022年5月23日,李小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件,有的是职能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对违规违法占用土地问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有的是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威胁耕地保护红线,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绷紧纪法之弦,坚决遏制乱占乱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分类处置抓好耕地保护违法问题整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耕地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要强化交办督办,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务必限时办结;要严肃责任追究,全面查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严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于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