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报的产品,由备案后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出具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备案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取消相关产品备案,被监管部门依法取消备案的产品,应同时停止生产销售。

提醒崇川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人:

1.本次年报所涉及产品为2021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的产品。

2.提交年度报告必须在新平台中开通备案人权限,并完成产品确认,年报主要内容包含产品的生产、停产情况、责令改正、自查、抽检及召回情况等。

3.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企业端)登录网址:

温馨提示:未注册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账号的用户,需先注册网上办事大厅法人或者经办人账号;再创建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账号;最后点击【账号绑定】,选择授权绑定【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具体操作可参照《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手册-企业信息资料管理(企业用户)》(下载地址:

4.备案人根据经营实际,可通过新备案平台主动注销产品备案,备案信息主动注销前已上市的相关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5.如企业无新备案平台账号,可向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协助注销产品备案。备案人需提交产品注销书面申请(样式见附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地址: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23号南楼307室)

联系电话:0513-680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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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施双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