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通化市委批准,通化市纪委监委对通化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杨利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利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制作虚假材料申报采购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杨利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身为单位“一把手”,滥权妄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下属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通化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通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利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同时,坚持 “三不”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风气不正、权力滥用、制度失效、监管失守等深层次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切实发挥治本功能。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