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于2022年3月14日—5月31日对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区应急管理局4家单位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现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巡察了解时间延长至20226月15日,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13日。

巡察组现场接访地点:

区委第一巡察组:政府高层213室。

区委第二巡察组:政府高层508室。

其他联系方式不变,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受理范围内来信来电来访。

特此公告

中共清河门区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