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杀国家保护动物
将被严惩!
记者从卢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获悉,
杨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
已由当地法院作出判决。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违法架设粘鸟网,造成37只鸟类被粘鸟网粘住并死亡,其中有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喉歌鸲(俗称红点颏)。此案经卢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
卢龙县人民法院近日
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
有期徒刑8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2000元。
本案中,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向卢龙县人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卢龙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杨某某向公益诉讼起诉人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33万元。
“此案为广大村民敲响了警钟,也是卢龙县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首次提起公益诉讼。”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说。
来源:秦皇岛新闻网
通讯员:袁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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