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科技部发布的最新名单,截至目前,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已接近300个。但智慧城市从提出以来就一直存在建设模式、资金投入、运营方式三大难点。由于政务、产业、民生这三大热点领域都需要一套庞大的系统和建设规模,因此对资金的需求量极为庞大。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下降,地方政府已经无法独立承担此类项目的正常开展。探索PPP(公私合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成为新时期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选择。下面我们将对PPP模式进行介绍。

1.PPP模式概述

1.1PPP模式内涵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PPP模式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与运营模式
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2)PPP融资模式可使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种模式弥补了现行模式的缺陷。政府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模式使企业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参与到公共设施的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工作中。一方面,企业可以借助其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研究的准确性与项目建设的效率;另一方面,参与到前期评估可以增加企业对项目的了解与控制,帮助企业在日后运营中规避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社会资本“有利可图”
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没有利益的项目是难以吸引民营企业的。智慧城市建设是个长期项目,在开始很长一段时间内,企业难以收获来自用户的利益,但是在PPP模式中,政府通过给予私营企业以政策扶持,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协助民营企业前期顺利运作,从而很好地调动民营资本投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

(4)PPP模式可以有效降低政府建设初期的财务压力和投资风险,并提高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财力问题,使得在很多情况下是民营企业负责对外融资。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更高,既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又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政府监督职责在PPP模式中得以发挥,并适度参与民营企业对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营,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双方也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合作。

1.2PPP模式优缺点
(1)PPP模式的优点
①减缓政府部门财政压力与管理成本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很多是福利项目,项目周期长、耗资巨大,政府部门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如此巨大的资金以及后续不断的运营资金,但是PPP模式可以通过借助企业及社会资本的力量缓解此处压力。

②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政府部门借助企业的专业技能、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等,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使项目早日服务于公众;同时,其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运作效率。

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具
在PPP模式下,政府的职责更专注在监督和约束上,这可以更好地约束企业项目建设水平及服务行为;企业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推动其更加努力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水平,从而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PPP模式的缺点
①易产生纠纷,协调成本高
PPP模式中涉及公共部门、项目承担商、咨询部门等组织,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在权责上出现分歧,并且PPP模式还没有完整的法律配套体系,缺乏足够的法律、法规支持,使得运作中许多依据无章可循。PPP在利益分配、风险承担方面也容易产生很多纠纷,如果参与PPP项目的企业得不到有效约束,那么容易在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等各阶段出现问题,发生公共产权纠纷。如果纠纷得不到调解,必然会影响项目进度甚至项目效果,所以需要更多的精力进行协调合作。

②无参照,易出错
我国PPP模式正处于探索期,没有一个标准的应用程序作为参照,这使得新上手的PPP项目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难免会走一些前人走过的弯路;并且,从已运行的项目来看,因没有操作方面的指导,有些操作程序较乱,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也屡有发生。

③风险识别难,风险分担机制要求高
风险的识别需要大量的数据和资料,并需要对大量的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而收集的资料是有限的,难保不出错。同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平衡的风险分担机制,那么日后会导致项目成本的提高,并且会使合作的一方或各方都难以继续并发挥他们各自的潜力。

④投资人选择难度大
投资人的选择本身就是一件复杂、充满很大不确定性的工作,由于政府对投资人招商不熟悉,缺乏有效的投资人选择机制和经验,再加上政府普遍缺乏聘请顾问的意识,在引进投资人的过程中,往往对投资人的诚信、实力、资质、经验等方面考察不充分。如果政府一旦选择了这类不良的投资商,那么他们事后违约的风险也会逐渐加大。

2.PPP模式发展现状及发展空间
2.1PPP项目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10月底,根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已达1500个,总投资额超过2.7万亿元。项目涵盖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水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养生等多个领域,可见,在政府层面这对PPP还是很积极的。日是容公,束目已签约PPP项目约70个,总投资金额超过3500亿元,其中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公路建设、园区类项目签约最多。从这两组数字来看,公布的和签约的项目,差异还是比较大的,签约落地的项目还不是太多。

2.2PPP项目发展空间
2015年4月,财政部公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里面规定每一年度的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我们大致测算一下,2016年,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支出有14.6万亿,按照10%有1.46万亿可以作为PPP的财政补贴,考虑到PPP项目的商业设施也有收入,这1.46万亿每年可以撬动二三万亿的投资,所以说空间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