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立法制规过程普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深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党委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国有企业、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中的具体责任分工。

《意见》要求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以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效能为主线,做好健全普法责任制七项重点工作。

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和各类基层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聚焦重点内容,聚力服务开创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大力宣传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及宣传,法官、检察官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推行立法制规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环节

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有序参与立法工作,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服务窗口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本系统教育管理监督各方面

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律培训、年度述法等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单位)学法氛围。

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领域

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服务,在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加强说法释法,新闻媒体要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在重要时段和节点集中刊播法治类公益广告。

大力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全民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各普法责任主体依托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注重运用政府网站、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手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行业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同时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构建参与社会化、管理网络化、培训专业化、监督常态化的普法志愿服务体系。

文章来源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