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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海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

新闻发布会召开

八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此次政策调整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

对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

提供了政策优惠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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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黑板!

小编划重点啦!

一、此次政策与前期政策相比有什么不同?

● 此次政策在前期政策基础上做了部分减法,把部分前期申请较少的事项做了删除。同时加入了一条普惠政策,对享受不到人才和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给予了1%的购房补贴。

● 沿用了南通市发布的政策中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商业贷款利率等政策,明确了在与购房人充分沟通的前提下,顺延交付的条款。

二、去年房博会上我市也曾经出台过相关政策,目前执行情况如何?

● 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统筹改善居住条件的暂行办法》。办法实施3个月期间,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住房13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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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政策执行前后按六个月时间统计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来看,政策执行期间3个月共备案998套,享受优惠政策购房数占比13%。政策执行前后3个月共备案951套。

三、此次政策是否适用于所有的住房?

● 此次政策适用新建在售的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别墅类产品)。

● 所涉及的补贴均按实际购房面积(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面积)计算,补贴面积上限为144㎡,如实际购房面积超过上限,按上限进行计算。

四、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来结算购房补贴?

● 人才购房政策: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申领购房补贴,由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G145窗口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在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直接给予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补贴,凭相关手续与市财政局统一结算。

● 享受普惠政策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申领购房补贴,在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 享受相关补贴优惠政策所购预售商品房,一经网签备案,不得撤销。

来源:海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