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辽宁省检察院以“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辽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并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赠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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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国林、团省委副书记石宏博、省妇联副主席李雁、省关工委驻会执行副主任单成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人民监督员,中小学校代表及社会爱心人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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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言军副检察长受李成林检察长委托,代表省检察院向省教育厅赠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该书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编纂,以未成年人检察、司法工作为视角,囊括新修订的“两法”以及宪法、刑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采用图文并茂的百科全书式编写,是一部未成年人的“护花宝典”。

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淑俐通报了2021年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 助力涉罪少年改过自新

辽宁检察机关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决不纵容,2021年依法批捕352人,起诉515人。开展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工作,检察官与未成年犯结对帮扶,协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35人,帮扶就业50人,帮扶复学或入学56人。

高压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辽宁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精准打击,办理了一批以“抚顺虐童案”为代表的恶性犯罪案件,形成司法震慑效应。2021年,辽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84人,起诉1005人。推行“一站式”办案机制,充分利用建成的41个“一站式”办案区对被害儿童进行询问,竭力保护其身心健康及个人隐私,避免“二次伤害”。2021年对33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25.1万元。

推动涉未“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不断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2021年,辽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效果。强化涉未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等工作。加大涉未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制发“督促监护令”340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依法带娃。积极推进涉未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违法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问题,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474件。

深入贯彻落实“两法” 发挥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

2021年,辽宁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两法”为契机,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查询6839名新录用教职员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省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排查校园配餐供餐单位272个,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有食堂1579个;制发检察建议63件,整改问题108个。积极推动解决宾馆、酒店、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问题。

下一步,辽宁检察机关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担当“两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责任,以“同为父母之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图片来源:辽宁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