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电动自行车

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减轻交通事故伤亡

依据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结合我县实际

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

自2022年05月30日起

临西县城区主要路口集中开展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教育劝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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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30日早7点,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临西会堂举行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教育劝导”行动启动仪式。

1.“三选一”文明选项

临西交警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推出“三选一”文明选项的方式进行教育处罚:

方式一:要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作为文明交通志愿者,协助交警执勤10分钟。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方式二:要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作为文明交通使者,并手持“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单”拍照转发微信朋友圈集齐10个赞,告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保障自身安全,维护城市形象。

方式三:要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作为文明交通守约人,并抄写“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一遍,保证下次一定佩戴安全头盔,为文明交通建设做出贡献。

2.行动实施步骤

即2022年05月30日开始,先期为宣传教育阶段,民警上街劝导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暂不启动“三选一”文明选项模式。自6月4日起,将常态化启动“三选一”文明选项模式,并逐步开始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整治。

临西交警再次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请严格按照规定出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遵守交通规则

从现在做起 从自己做起

从劝导身边的人做起

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

做一名文明驾驶人

为文明邢台 美丽临西建设

添砖加瓦

系上的不是束缚,是安全

戴上的不是沉重,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