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朋友沟通过他们的劳动仲裁,其中有一些人是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申请劳动仲裁,因此出现个别人情绪,对于劳动仲裁申请书异常重视,认为写的越详细,自己胜诉概率就越高, 并且像写小说一样,事无巨细地都写进去。其实这是不正确的理念,写得越详细反而对自己不利,我们只需要写的符合要求就可以。
那么在这一块我们会有哪些错误的认知?写仲裁申请书都有哪些要注意的实操小问题?为什么说不要写得那么详细?我们结合具体的错误认知,逐一来说。
劳动仲裁申请书,只是我们提交申请的一个材料。除了申请人信息和被申请人信息外,最重要的两点就是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对于仲裁请求,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必须写清楚、写精准,如果写错了,要么不被支持,要么就是自己吃亏。
重点就是在事实理由这一块,很多人都会有以下误区,我们需要知道为什么要纠正,并且要注意实操技巧。
写仲裁申请书时的误区
一、认为写得越详细,获得劳动仲裁支持的概率就大。
这是错误的概念,是事实理由,仅仅是对自己的仲裁请求,将逻辑情况大概的描述下而已,也就是说清楚你为什么要申请劳动仲裁。
我们写一个大概就行。劳动仲裁委也不会因为你写的字多就会支持你,重点还是看证据和庭审内容。况且写多了,看的人也会觉得烦。
对于事实理由这块,主要包括:入职日期、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状况、工资状况、社保缴纳状况、公司的违法事实。基本上包括这些即可,至于要不要写具体的法律条款,得看有没有涉及偏门的法规,如果是只是涉及《劳动合同法》这些常见的,那可以不用写,不用担心劳动仲裁委不知道。
举个例子,你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对于你主张经济补偿金,写这个就足够了,就没必要再写公司如何折腾你、如何违法了。
二、严重错误:在申请书里把自己掌握的信息、仲裁突破点和算法写得一清二楚。
很多人恨不得把自己庭审时想说的话全部都写进去。我们特别要注意,仲裁申请书的“事实理由”,和庭审时说的话,不一定非得完全一模一样。仲裁申请书,是用来让劳动仲裁委判断是否受理的,并不是裁决的重点。重点是庭审时的陈述,举证质证的内容。
如果你在申请书里写得很详细,特别是一些算法、自己掌握的信息和仲裁突破点,本来公司无法提前知道,你知道这样一些,等于把自己暴露给公司,那公司就有充分的时间来寻找应对方案。
三、想写小说一样,在申请书里写了过多个人情绪化的内容
还有部分人,把自己的情绪化抱怨的内容也写进去,更没有必要,对于我们的仲裁也没有必然的帮助。不如就事论事,逻辑清晰,这样劳动仲裁看起来也清楚。
为什么仲裁申请书不要写那么详细?因为有这些关键!
一、你写的仲裁申请书要送达一份给公司,而你不一定能拿到公司的答辩书。
你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证据都是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会送达给公司,也就是仲裁申请书上写的内容,公司都会提前知道。因此如果你写得非常详细,那么公司就知道你大概的详细和仲裁的角度,从而提前想出应对方案。
反过来,公司提交的答辩书,你却不一定能提前拿到,很多时候要开庭当天才能知道,况且公司可以直接选择口头答辩,只需要提交答辩证据即可。因此你没有提前应对的时间。
这样一对比,就非常不公平,因此我们能做的就是不要将申请书写得那么详细,也让公司在庭审时临时应对。
二、核心内容一定要放在庭审时展现,这样公司没时间提前应对。
正如前面所说,公司有权选择口头答辩,因此你无法提前知道公司要说什么。那么我们在提交申请书时也是这样,关键的东西留在庭审时说。
因为最终的庭审记录,是以庭审时说得为准,并不会以仲裁申请书为准,除非你说的和申请书有明显违背的情况。但你申请书上没有写的,在庭审时一样可以说。
因此,关于一些核心的想法、质证点、仲裁突破点,都可以在庭审时再说,避免公司提前知道,提前编造证据来应对,这样反而对自己不利。
三、庭审记录一定要看清楚再签,不要怕劳动仲裁催。
劳动仲裁开庭结束后,都会让双方签庭审记录,这个记录非常关键,加上双方提交的证据,就可以决定裁决结果。
但庭审记录内容可能非常多,但我们不能急,在签字时一定要看清楚再签,不要管劳动仲裁那边催你。
看清楚里面你说过的话记载的对不对,你认可的与不认可的事项对不对,防止有漏写或者错写。
总而言之,我们在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时,事实理由只需要写清楚大概就行,不用写得那么详细,关键内容可以准备好,在开庭时说出来,不用提前给公司知道。这样对我们来说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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