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自实施48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实际成效较好。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省、市内外疫情形势也持续向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区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6月1日起对我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全区范围内居民及其它在江北区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未按时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中持学生证(卡)人员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进入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按照学生检测频次核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各地可加密检测频次。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市外来返江北人员应提供抵达江北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一)“1天1检”人员
1.机场、海港等口岸区域,与入境人员、物品和相关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
2.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3.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4.核酸采样、检验医务人员;
5.重点快递人员;
6.直接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
7.集卡、危运、普货等货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
8.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及各交通卡口工作人员。
(二)“2天1检”人员
1.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
2.托幼机构工作人员;
3.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
4.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
5.监所工作人员;
6.机场、海港其他工作人员(包括服务保障人员)、铁路工作人员(包括服务保障人员);
7.冷链食品工作人员;
8.入境转运工作人员;
9.其他邮政、快递工作人员;
10.家政、家教、装修、物业等上门入户服务人员;
11.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营运客车等客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
12.交通运输场站(物流园区)工作人员;
13.轨道交通、客运场站工作人员(包括驾驶员);
14.加油站工作人员;
15.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工作人员;
16.大型商场超市工作人员。
(三)“3天1检”人员
1.交通运输行业其他从业人员;
2.餐饮行业从业人员;
3.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5.建筑工地工人;
6.环卫、园林工作人员。
(四)“校园检”人员
学校教职员工(含校医、教师、校园服务人员)和走读生,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3天1检”;学校住宿生每天抽检比例不少于20%,每周每人至少完成1次检测。
资料: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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