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想买一套胶州的商品房住宅,没想到正好赶上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真是太好了。”近日,市民王艳说,她和丈夫5月初曾到胶州公积金管理处咨询过公积金贷款额度,因为王艳只连续缴存了6个月,不符合当时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的申贷条件,不能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所以她只能以丈夫的名义申贷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6万元。

5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的贷款政策,其中包括职工开户满半年(即183天),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便可以申请贷款。

王艳夫妻俩于5月24日再次来到柜台咨询,是否可以夫妻合并计算贷款额度。经过柜台工作人员测算,王艳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调整后的申贷要求,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所以贷款额度由当时的36万元增加到60万元。

据了解,胶州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导引

一是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一)调整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将职工申贷的缴存标准进一步放宽到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即183天),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满足以上条件,同时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贷条件的,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有关规定。

1、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放宽到最长不超过50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2、取消二手房房龄与首付款比例挂钩的规定,不再按房龄阶梯式提高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后,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是广泛开展公积金合作,多渠道支持租购并举

(一)开展“保障性住房一件事”。与市住房保障中心合作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数字化,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租房租金手续和提取材料,切实缓解职工经济负担,实现“租赁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零跑腿”办理。

(二)支持银行利用公积金大数据开展“租赁贷”。与商业银行合作搭建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平台,支持商业银行利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大数据,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租赁贷”,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租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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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胶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