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协会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服务水平、质量和效率,我会成立了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旨在搭建房地产业工程、设计、成本、采购等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开展工程建设政策理论研究及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新建筑方式的推广和运用,推动我省房地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一届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即将届满,为优化专委会工作机制和成员结构,现就换届有关事项征求意见,请认真填写《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换届征询表》,自荐或推荐工程建设领域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并于6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黄俊杰 020-87376855、范嘉纹 020-61205968
邮箱:gdfx@vip.163.com
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工作办法
(征询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专委会)是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广东省房协)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条 本专委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广东省房协的章程,围绕提升我省房地产工程建设水平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开展工程建设政策理论研究及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新建筑方式的推广和运用,推动我省房地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专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广东省房协秘书处。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专委会的业务范围:
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新建造方式的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工程建设领域诉求;推动房地产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效率提升;
2.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新建造方式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并出具成果、发布名录;
3.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双碳”目标,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4.举办考察、培训、交流活动,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加强会员与会员、会员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
5.搭建房地产采购平台,帮助会员降低采购成本;
6.广东省房协和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所属公司负责工程、设计、成本、采购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由所在企业推荐,经本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审核,报主任委员会讨论通过,成为本委员会委员。
第六条 本专委会员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专委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权。
3.优先获得参加本专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权力。
4.优先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新建造方式测试或示范应用。
5.优先推荐申报广厦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广东省绿色住区等相关荣誉。
6.优先向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推荐为工程建设领域专家。
7.获得广东省房协面向会员全部资讯、参加广东省房协的相关活动。
8.优先享受广东省房协秘书处、《南方房地产》杂志及中心平台提供的“送服务上门”活动。
9.每年推荐不少于1位优秀成员加入本专委会,推荐新技术、新工艺、新科技、新材料、新建造方式领域优秀供应商。
10.每年应提供不少于1次工程建设的案例分享或线上线下主题分享。
11.以专家身份每年不少于1次参与本专委会开展的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工作。
12.执行本专委会决议,维护本专委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的义务。
1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广东省房协会员按《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章程》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不需额外再向本专委会缴纳会费。非省房协会员申请成为本专委会会员需先加入省房协。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专委会实行主任委员会责任制。主任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本专委会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主任委员由广东省房协秘书长提名,报广东省房协理事会批准和聘任。每届任期四年,可连任。
第九条 本专委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设专职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及工作人员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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