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天津市稳经济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各部门对贯彻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具体举措分别进行了介绍。

人社局

扩大缓缴社保费范围

市人社局会同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出台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目前已为企业减轻负担1863万元。

当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市人社局一方面扩大缓缴企业范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均实施至2022年底;另一方面扩大缓缴行业范围。在目前政策涵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对照国家即将发布的特困行业清单,将相关特困行业纳入政策享受范围,同时,将养老保险缓缴期限由三个月延长至2022年底,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按照人社部部署,今年本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国家控制失业率5.5%的参保企业(其中,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裁员率放宽至20%),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今年来讲,国家对企业返还比例又有了新的要求,其中,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中小微企业由60%最高提高到90%。从我市来讲,两者比例全部按照顶格执行,也就是大型企业按照50%比例、中小微企业按照90%的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

为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本市将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个企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

除了以上重点举措,本市还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创业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

另外,对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每人每月400元,最长享受6个月。拓展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落实新出台的《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

税务局

聚焦小微企业

一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我市小规模纳税人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流转环节实现“零税负”。二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2.5%,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降至5%。三是将“六税两费”减征50%的主体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四是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聚焦服务业纾困

服务业成为本次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关注点。除了中小微企业普遍享受的政策外,对服务业还有以下特殊政策支持:一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二是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三是2022年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

聚焦创新

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基础上,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从75%提高到100%。企业在三季度预缴时,即可申报享受。

聚焦制造业

一是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二是实施大规模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大型企业,实行增量留抵和存量留抵全额退还。

聚焦个人税收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今年以来,已为全市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超过297.4亿元,具体包括三块:一是4月1日至5月15日,我市已有177.8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3.6万户纳税人账户上,加上今年一季度继续实施的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退税的13亿元,共有190.8亿元留抵退税“真金白银”落到市场主体的口袋。二是一季度我市新增减税降费32.5亿元。三是今年以来继续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55.1亿元。